酒后打人还殴打乘警?男子涉嫌袭警罪被批捕

29.04.2021  10:02

大洋网讯 广州铁路警方4月28日通报,男子刘某在火车上饮酒后无故殴打他人,在乘警调查询问期间,又挥拳殴打乘警。目前,刘某因暴力袭击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涉嫌袭警罪,被兰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批准逮捕。

3月19日5时20分许,当z232次列车运行到甘肃嘉峪关至张掖区间时,列车乘警接列车员通报:17号硬座车厢有旅客打人,打人者身上有酒气。随后,值乘的广州乘警支队民警陈警官到场查看被打当事人情况,并将违法嫌疑人刘某带到餐车进行询问。当被问为何殴打他人,刘某称只是“看对方不顺眼”。

结束询问时,刘某突然起身尾随乘警,乘警对其进行多次口头警告,刘某仍不听劝阻继续靠近,近身后抓住乘警衣服用拳头对乘警进行殴打,致使乘警的面部和额头被打伤。随后,乘警在列车工作人员和旅客的协同帮助下将刘某制服,并依法将刘某移交前方站兰州车站派出所处理。

经兰州铁路警方调查,犯罪嫌疑人刘某的行为具有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情节,构成袭警犯罪。目前,兰州铁路运输检察院以“袭警罪”对刘某批准逮捕!

2020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通过,将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修改为:“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1年3月1日起,袭警罪正式施行。

警方提醒,部分严重、恶劣情节一旦被认定为袭警罪,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违法行为人面临更高的违法成本。广大旅客出行乘车期间,必须格外注意适量饮酒,遵守公共场所和列车上的秩序。若遇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要积极支持、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对涉及侵害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范围行为,将坚决打击,依法。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张丹羊 通讯员:广铁公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