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华南农业大学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28.04.2021  10:51

各学院(部、中心):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组织各学院(部、中心)开展2021年校级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评选原则

(一)指导思想。大力表彰在教学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充分发挥其榜样示范作用,培养造就一批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优良,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学术成就显著,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开拓创新能力强,教学改革成效显著的教学骨干。

(二)评选原则。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公开的评选原则,评审过程严格保密,评审结果及时公开,接受广大教师的监督。

二、评选范围及条件

在本校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并在专业教学、人才培养和创新创业教育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在职专任教师。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接受参评:

(一)已获得华南农业大学教学名师称号者;

(二)近5年有教学事故或差错记录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者,受到《华南农业大学教职工师德师风失范行为处理实施办法》处理者。

三、推荐名额

本次评选实行限额推荐,各学院(部、中心)可推荐1~2名候选人。

四、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候选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已退休的参评教师须为学校返聘教师,并由学校开具返聘证明;具有12年以上(含12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下同)高等教育教学经历,并累计在广东省本科高校工作10年以上;受聘教授职务;近3个学年,面向本校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理论课和实验课)不少于108学时/学年,且至少有四个学期的学生评教在本单位排名前50%。

(二)其他条件。

除以上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候选人须是近5年国家级、省级或校级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负责人(自2016年1月1日起计)。

2.候选人须是近两届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5名、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3名,或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3名,或校级教学成果二等奖的主持人。

3.候选人须是国家级、省级或校级立项建设课程负责人。

五、评选程序

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部、中心)提出申请,学院(部、中心)根据通知要求和2021年华南农业大学教学名师评选指标体系(附件1)进行资格、材料审查后提交候选人资料至人力资源处教师发展中心,人力资源处将组织评选出8~12名教学名师,并在校内公示。

六、推荐材料

(一)纸质材料

1. 2021年华南农业大学教学名师候选人简况表1份(附件2);

2. 2021年华南农业大学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1份(附件3);

3.反映推荐候选人教学能力、水平和教学成果的佐证材料1套,并单独装订成册。

(二)电子材料

  华南农业大学教学名师推荐表(word格式,以“学院(部、中心)+候选人姓名”命名);

请各单位于2021年5月6日17:00前将纸质版材料(附件2、附件3、反映推荐候选人教学能力、水平和教学成果的佐证材料)交至行政楼916室、电子材料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未按通知要求推荐、逾期未报或推荐材料不齐全的视为放弃,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取消参评资格,并追究师德师风失范行为责任及启动教学差错与事故的认定处理程序。

 

 

联系人:  卢菁    吴长芹    顾瑞

联系电话:85285590

 

                                人力资源处

                              2021年4月28日

 

附件:

      附件1  2021年华南农业大学教学名师评选指标体系.docx

      附件2  2021年华南农业大学教学名师候选人简况表.docx

      附件3  2021年华南农业大学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