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增加“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名额

09.01.2018  19:43

■制图/乔雨

梁维东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多个重大事项

东莞时间网讯 昨日,市委副书记、市长梁维东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遴选工作方案》等多个重大事项。

为保持“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的竞争力和示范性,实施试点企业动态调整,我市在去年200家试点企业年度考核基础上,2018年拟遴选增加至“250+N”家试点企业。其中,试点企业不超过250家,名誉试点企业N家(不限数量)。

我市完善试点企业退出机制

为保持“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的竞争力和示范性,我市制定了《2017年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考核工作方案》,对200家“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和14家名誉试点企业实施年度考核,考核指标为企业2017年营业收入和税收贡献。

考核方案提出,我市将在今年1月至3月开展考核工作。名誉试点企业年营业收入不低于原申报“倍增计划”基础年营业收入为达标;试点企业年营业收入满足第一年达标值且年度税收贡献正增长为达标。

考核结果分成提前完成类、阶段完成类、未完成类和退出类。其中,“提前完成类”可延续“倍增计划”试点企业资格,提前享受“倍增计划”试点企业服务包奖励、骨干人才资助项目、骨干人才子女入学资助项目等政策扶持。纳入“倍增计划”退出类的企业,不享受当年“倍增计划”市级政策待遇,但可重新申报纳入试点企业范围。

市级试点企业今年增至250家

东莞今年计划增加试点企业名额。记者会上获悉,我市已制定《2018年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遴选工作方案》。在原有200家“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年度考核基础上,遵循“选好选优、培优培强”工作原则,遴选增加试点企业数不超过“250+N”家。其中,市级试点企业不超过250家;名誉试点企业符合条件即可纳入。

遴选方案明确了我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6项申报条件。要求企业在莞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遴选目标重点为我市制造业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明确规定申报企业2017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年度税收贡献不低于100万元,2017年营业收入和税收增长分别不低于15%和10%、利润总额为正数。

遴选方案还划定了名誉试点企业的“门槛”。我市要求名誉试点企业为年营业收入达50亿元及以上,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对我市经济发展影响重大、带动性强、具备较强倍增能力及意愿的企业。名誉试点企业享受市级试点企业同等待遇。

方案还规定,申报企业综合评分相同时,优先纳入市“倍增计划”后备企业库企业和镇级“倍增计划”试点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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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非法集资最高奖10万元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精神,我市制定了《东莞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明确了非法集资案件举报奖励适用范围和适用主体、举报奖励的工作原则和分工、举报途径等方面。

实施细则》规定,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有权对本市内非法集资行为进行举报。各镇街(园区)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构负责所属地举报奖励的申请受理、审核确认、奖励发放等工作,跨地区的举报由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举报奖励的镇街(园区)。

实施细则》明确了奖励方式及标准。对群众举报且被采用的非法集资线索,认定属于非法集资,但情节轻微不予立案且被有关行业主(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可给予举报人5000元奖励;认定属于非法集资且公安部门决定立案侦查。但举报人不直接协助查处工作的,给予举报人5000元至5万元奖励;举报人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非法集资案件且举报的非法集资行为被作出有罪判决的,最高奖励不超过10万元。

实施细则》规定,各镇街(园区)  应在行政处罚、立案侦查或司法终审判决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奖励决定并通知举报人。举报人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领取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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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4家企业提前实现倍增目标,其中一家企业实现全年营业收入增长500%。进入2018年,谢岗镇传来好消息,自2017年实施“倍增计划”以来,该镇积极在扶持资金、企业服务、人才服务三个方面实施服务倍增,扶持培育企业发展,并取得了明显成效。昨日,记者从谢岗镇经济科技信息局获悉,经过一年的倍增帮扶,该镇36家市、镇倍增试点及后备企业主营业务同比增长24.新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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