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房价新政释放哪些信号?官方权威解读来了

05.03.2020  17:55

3月4日下午,东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申报管理的通知》。为方便媒体和公众更好地理解政策要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特此说明如下。

一、政策目的:遏制开发企业随意涨价,给予企业应对市场变化的一定灵活性

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制度是东莞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重要措施之一,自2016年10月实施以来,对于规范开发企业定价行为、稳定住房价格起到了积极作用。期间,随着市场形势发展变化,曾作出多次调整,但一些原则与做法基本不变。如实际成交价格不得高于备案价格,下浮幅度不得超过15%;首次备案180天后可累计上调5%(2018年5月调整为一经备案不得上调),下调备案价格的间隔时限为20天,对下调幅度则无限制。目的是在遏制开发企业随意涨价行为的同时,也给予企业应对市场变化的一定灵活性。

二、政策变化:简化流程、加强价格指导、明确交付标准

本次房价申报政策的调整内容主要是三个方面:

一是简化企业办事流程。由原来在办理预(现)售前需先到发改部门办理房价备案,调整为合并入住建部门预(现)售手续同步办理。

二是加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指导。对于申报价格明显高于周边同类在售项目价格或本项目前期成交价格又不能做出合理说明的商品住房项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暂停核发预售许可证或暂不办理现售备案。调价幅度和间隔时限调整为实际成交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下浮幅度收窄为不得超过10%;取得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证书180天后,可以申请对未售出房屋的申报价格进行调整,调高幅度不超过5%,调低幅度不限。即房价申报后需固化半年时间,不能随意涨价或降价。

三是房价申报需明确交付标准。由原来的价格备案表里不显示交付标准,调整为在新的价格申报表需明确“毛坯”或“精装修”的实际交付标准,并加强与户内装修的联动监督管理。以上措施实施后,有助于减少开发企业办事环节,促使开发企业更加审慎、合理、精准定价,同时对房屋装修质量实施更有效的监管,更好地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

三、便民利好:查询商品住房办理销售和申报价格情况将更加方便、直观

市民可登陆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http://zjj.dg.gov.cn)查询“商品房预售许可信息”或“商品房现售备案信息”,查询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办理预(现)售的情况以及申报价格的信息。也可以在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官方网站(http://dgbdc.dg.gov.cn)的“新建商品房”栏目,查询楼盘项目信息,了解商品住房申报价格情况。

本次房价申报优化措施是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服务 加快惠企政策落实的实施办法》要求、积极应对新莞肺炎疫情影响的惠企便民措施。

下来,住建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对企业落实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力度,督促企业理性定价、规范经营,压实房地产企业主体责任,对经巡查检查或群众举报发现违反相关规定的企业,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继续坚持“房住不炒”定位,落实好一城一策、因城施策、城市政府主体责任的长效调控机制,促进东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南方日报记者 吴擒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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