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东莞将出这些大招…

18.04.2018  14:18

原标题:肖亚非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多个重大事项

东莞更严标准规范再生资源市场管理

东莞时间网讯 (首席记者 程玮坚)昨日,市委副书记、市长肖亚非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东莞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等一批重大事项。

为适应再生资源市场发展需要,我市今年修订了再生资源相关文件,明确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设置要求,统一规范再生资源回收场地建设标准。肖亚非强调,要从环保、安全等层面,以更严标准规范我市再生资源市场管理,进一步落实镇街责任,确保我市再生资源市场规范有序。

设试点自动回收饮料瓶电子产品

2012年,我市发布了《东莞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该办法初步建立了我市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处理、监管三个方面的制度体系。

会议指出,随着再生资源市场不断发展,再生资源出现了许多新变化。为适应再生资源发展需求,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今年我市借鉴国内外先进城市经验,对再生资源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新制定的《东莞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共分6章38条。

鼓励创新回收模式”是新办法的一大亮点。新办法规定,鼓励企业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段,着力推动再生资源交易平台发展,并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弃饮料瓶等为突破口,在有条件的社区、商场等公共场所试点设立智能型自动回收机。

我市还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与上游生产商、销售商合作,通过“以旧换新”等方式,试点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再生资源品种逆向物流体系建设。

学校医院居民楼等区域禁设回收点

新办法还进一步明确了我市再生资源市场布局、标准,逐步解决再生资源回收主体无序经营等问题。

新办法规定,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设置应当遵循便民和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公共安全管理以及保障公众正常生产生活的原则,实行科学布局。网点规划布局纳入城乡商业网点发展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

在网点场地设置方面,我市规定,新建、改建住宅区应当按照辖区内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设置规划要求,预留建设社区回收点所需场地,可结合生活垃圾收运设施一并规划;已建成并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可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按照辖区内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设置规划的要求,落实社区回收点所需场地。城市商业区由所属辖区的居委会(村委会)按辖区内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设置规划安排建设回收站点所需场地。

同时,新办法还划定了网点“禁区”,明确规定城市道路两侧100米范围内,国道、省道、高速公路及河流、明渠两侧200米范围内,党政机关、居民楼、旅游景点、医院、学校和幼儿园等区域不得设立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已经在上述区域和地点设立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的,应当逐步迁出。

【名词解释】

再生资源:包括废旧金属、报废电子产品、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如废纸、废棉等)、废轻化工原料(如橡胶、塑料、农药包装物、动物杂骨、毛发等)、废玻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