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杰任东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03.2020  01:02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

刘杰任东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3月19日上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决定任命刘杰为东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潘新潮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东莞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东莞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监督工作计划》《东莞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计划》《东莞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代表工作计划》。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事项。经表决,任命香杰新为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刘伟权为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决定任命刘杰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黎雪琴为市民政局局长,决定免去白涛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刘炜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张春扬的市民政局局长职务。潘新潮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

另外,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市中级人民法院系统一批人事任免事项。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楚良、李满堂、陈锡江、何跃沛、黄耀成,秘书长朱斌华以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等出席。副市长喻丽君、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黄庆辉等列席会议。

全媒体记者 潘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