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8市重申入学与计生证不挂钩 称问题不在教育部门
虽然省教育厅表态入学与计生证明不挂钩,但据广东民生热线记者调查,广州等13市仍存入学与计生证明挂钩现象。南都昨日报道——— 《教育厅发文有用吗?入学照样要计生证!》见报后,引各方关注。昨日,广州、惠州、韶关、梅州、阳江、湛江、揭阳、汕尾等8市教育局回应南都,入学与计生证明不挂钩,不强制要求提供计生证明。造成挂钩现象到底是谁的责任?在采访中,教育部门吐苦水,称挂钩根本症结不在教育部门。省卫计委则回应,教育部门是计生委员会兼职委员单位,要共同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广州:超生儿也会保证义务教育
根据广东民声热线记者调查全省各地市、区一级新生入学规定和通知发现,21个地级市中至少还有13个仍然把计生证明作为户籍新生入学的前置条件,包括广州、惠州、珠海、汕头、韶关、阳江、梅州、肇庆、湛江、清远、汕尾、揭阳、云浮等。
在13市中,广州市关注度较高,广州市教育局昨日回应南都,入学与计生证明不挂钩。在今年5月份,广州市教育局召开了电子学籍管理的媒体通气会,会上,有关负责人强调,只要是广州的学生,都会保证其完成义务教育。
广州市教育局表示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招收不符年龄、不实身份资料等条件的学生。同时,学生或监护人必须提供相关的身份资料,提供假户口、假身份证都无法进行学籍的办理。广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负责人表示,出现这种情况的一般有两类人,一是广州本地的超生户口,一是从外地涌进来的黑户。对于广州本地的超生户口,该负责人称,“只要你是广州的学生,只要你是地段生,都会保证义务教育的完成,即使你是超生户口。”
同为珠三角城市的惠州昨日回应称,计生证明只是配合计生部门做登记,与入学不挂钩。“如果有哪所学校因为没有计生证而不给报名的,可以向我们投诉,我们一定有一所查一所。”惠州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强调。
揭阳:公布“挂钩”投诉电话
昨日,韶关、梅州、阳江、湛江、揭阳、汕尾等市教育局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对于新生入学,不强制要求提供计生证明,不支持相关学校将学生提供计生证作为入学的必要条件。
汕尾市教育局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不支持强制提供计生证,但对于新生入学,市教育局不能且不便做硬性要求各区县学校不收取计生证明。揭阳市基础教育科有关负责人则明确表示:“学生受教育属基本权利,不能以计生证明为入学条件。欢迎学生家长拨打投诉电话,0663-8724425来反映情况。”
云浮:户籍学生不要求计生证
在采访中,也有地市早已接受家长投诉,已经发函给计生部门,但是尚未获得回复。
昨日,梅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人回应“作为计生办的相关成员单位,教育部门只是在新生入学时协助计生部门收计划生育证明。如果有些学生家长不能提供计划生育证明,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此为由拒绝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对于没有计划生育证明的情况,我们只是协助整理名单并将其转给计生部门。针对家长普遍反映的情况,已于6月19日以教育局名义发函到计生部门,但是目前没有得到回应。”梅州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人表示,在得到明确回应之前,在办理新生入学的时候还需收取计生证。
云浮市教育局则表示,对于本地户籍的新生入学不作要求,但是对于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则要求其提供计生证明。
此外,昨日南都记者电话联系肇庆市教育局办公室的电话无人接听。清远市教育局办公室表示此问题不在其职能范围内,不便回答此问题。
调查
九成入学者曾遭遇计生证
三成受访者称办证需要“关系”
入学与计生证明挂钩报道在网上引发热议。昨日下午,南都记者联合大粤网针对计生证明与入学捆绑一事进行调查,短短4个小时内时共收到28000多份反馈。调查显示,90%的受访者自身或家人在办理孩子入学手续时曾需要出示计生证明,而在办证过程中多数人因手续复杂、不清楚流程等而犯难,其中3成受访者表示需要“关系”。对于部分地区将计生与入学相挂钩的做法,也遭遇绝大多数人的反对。
追问
挂不挂钩,由谁决定?
省教育厅:这事儿不赖我,儿童有上学权利
昨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方树生对南都记者说,昨日自己的电话都被打爆了,对于计生证明与新生入学挂钩之事,他说教育部门也很无奈,“省一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立场和态度是不能挂钩的,根本症结不在教育部门,应该说不是一家能决定的。”前日,省教育厅厅长罗伟其也表示,“有一些情况教育厅做不了主。”
记者获悉,去年8月接到群众投诉有入学与计生挂钩后,省教育厅下发了紧急通知,其中指出,国家《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据此,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不能提供其父母计划生育证件等为由拒绝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方树生说,家长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计生部门可以进行相应处罚,与新生入学的问题可以分开来讨论。
省卫计委:计生都有责,教育厅是兼职委员
对于入学与计生证明挂钩,省教育厅说不允许挂钩,那么广东省卫计委是否要求挂钩?教育厅说挂钩之事责任根本不在教育部门,责任在哪个部门?
昨日,广东省卫计委回复南都称,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广东省计生工作实行兼职委员单位制度,由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卫生计生、教育、公安、民政等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共同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昨日,省卫生计生系统一名人士向南都记者提供了一份文件《广东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委员会单位职责》,该文件制定于2000年。文件要求省教育厅,对未按规定落实节育措施和计划外生育未处理的流动人口,要求其子女回常住户口所在地入托入学,流入地可暂缓办理借读手续。对民办学校招收流动人口子女时要求协助把好计划生育关。
统筹:
南都记者 薛冰妮
采写:南都记者 贺蓓 万蜜 熊晓艳 梁艳燕 庄树雄 徐龙晨 蔡雯 薛冰妮 实习生 刘迪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