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毒品犯罪案凡符合死刑条件坚决依法核准

25.06.2014  12:36

  中新网6月25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25日表示,坚持对毒品犯罪从严惩处,确保死刑适用准确有力。在毒品犯罪案件审判中,各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整体从严并突出打击重点。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对报请核准死刑的毒品犯罪案件,凡符合判处死刑条件的,坚决依法核准,确保死刑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毒品犯罪分子。

  最高人民法院25日举行发布会,介绍依法严惩毒品犯罪有关情况。

  孙军工指出,在毒品犯罪案件审判中,各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整体从严并突出打击重点,毒品犯罪案件的重刑率多年来始终高于同期全部刑事案件的重刑率。2013年毒品犯罪案件的重刑率为22.08%,2014年1-5月的重刑率为23.06%,分别高出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11.29和13.85个百分点。

  孙军工说,对于严重毒品犯罪以及毒枭、职业毒犯、累犯、毒品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依法予以严惩,该判处重刑的坚决判处重刑,符合判处死刑条件的,依法判处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对报请核准死刑的毒品犯罪案件,凡符合判处死刑条件的,坚决依法核准,确保死刑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毒品犯罪分子。

  孙军工强调,同时,根据罪责刑相适应的刑法基本原则,审判工作中根据案件的具体情节予以区别对待,做到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对于罪行较轻,或者具有自首、立功、从犯等从宽处罚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罚,以分化瓦解毒品犯罪分子,预防和减少毒品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