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鹤山一农村资产中标方半年未签合同(图)

07.08.2014  09:30
  鹤山沙云村一石场土地使用权的交易纠纷显示集体资产交易平台角色的尴尬。图为龙口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 □资料图片

  南方农村报讯(记者 陈立新 实习生 蔡祝锋) 近日,南方农村报收到了一条广东鹤山市龙口镇集体资产交易纠纷的爆料:龙口镇沙云村沙洞一村的水石坑石场今年3月招标,至今已有半年,中标方仍未与村委签订合同。这起通过当地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平台达成的交易,揭示了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存在的问题和漏洞。

  2011年,广东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深化珠江三角洲地区农村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珠三角地区要加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要求各地以镇(街)为单位,建立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机构和资产管理台账。如今,珠三角各镇已基本建成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平台;然而,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的风险却未有效化解。

   石场招标

  有公告无合同

  2月24日,龙口镇政府网站发布《龙口镇沙云村沙洞第一经济社水石坑集体用地招标公告》,以每年60万元的底价,对342.4亩的水石坑石场集体用地使用权进行招标,为期15年。3月3日,宋科龙、谈伟民以140万元的价格竞拍成功。

  “除了招标公告,竞标前,他们没有给我们任何合同和关于标的物的相关资料。”宋科龙说。没有合同的说法,在龙口镇集体资产交易管理中心主任易国明那里得到了证实:“鹤山的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在成交前都是没有合同的;竞投之后,投标者与村集体自行协商。

  当时,参与投标的有5家,价高者得,但每次只能加价一万元。“开拍后,宋、谈不按规定来,一次加价十几万。我们只能停下来,请教法律人士这是否可以。”沙云村支书朱祝良说,“估计他们捣乱的成分多一点。

  易国明解释,一次加价一万元是根据江门的规定,按底价的一定比例决定的,“这不是拍卖,是对外承包,我们要保证不会有人乱喊价,保证中标者能履行合同。

  宋科龙对这一规定感到不满:“按照《拍卖法》的规定,价高者得,我有权往高喊价。”宋科龙认为,标的物早有“内定买主”,停拍十几分钟是因为他的竞价“打乱了他们的谋划”,“他们的停拍行为是违法的。

  宋科龙和谈伟民认为,“内定买主”是石场周围道路和土地的租赁人吴某和李某,其他3个竞标者也是。“从报名开始,村干部就对我们有诸多刁难。我们中标后,他们则采取拖延政策。”宋科龙说。

  南方农村报记者在佛山市南海区和顺德区、中山市等地农村资产交易平台的网站看到,农村集体资产竞标基本采取竞价的方式,价高者得;而合同大多是在竞标结束后,由中标者与村集体协商拟定的。

  南方农村报记者就相关问题,请教了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法律事务部的韩旭律师。韩旭告诉记者:“目前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平台的交易,很难算作投标或者招标。因为招标不只强调价格,也强调竞标者的资质、能力等,要有详细的标书;竞标过程也不是这样的。现在的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更接近于拍卖,价高者得。

  韩旭说,目前,我国并未规定农村集体资产交易要通过招投标进行,相关法律存在空白,但如果参照国有资产交易的话,招标没有合同是不合适的。

   两大纠纷

  采矿证和修路

  招标公告对竞投人提出了两项准入条件:一是中标方在一年内获得合法采矿证,否则视为违约并没收合同保证金和解除合同;二是一年内自行与周边村民和农场主理顺石场出入口、周边土地和农作物的经济补偿和租赁关系,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和经营市场的投资资格。

  “这两个条件我都不能接受。这是在设置障碍。”宋科龙告诉记者,要办石场采矿证,一年时间绝对不够,“我只能保证按照国家规定的流程尽快办好”;而理顺与租户的关系不应是他们的责任,“国家法律明文规定,委托招投标的标的物必须没有明确争议;而石场的道路和周边土地都租出去了,怎么叫没争议?

  宋科龙说,村里一开始说没路,需要他来修;后来,他反映到江门市纪委,村里又说有五六米宽的路,但需要他拓宽、硬化,修路费用和征地补偿费也要他全部承担。“我可以做出让步,路我来修,但是征地必须由村里来做;或者换个方式,让我用现有的路也可以。

  朱祝良的说法则是要尊重村民意愿:“村民表决的结果就是这样,你来投资你就要把路搞

  好。“关于采矿证的问题,朱祝良表示,合同签了后,可以搞个补充协议,给他们2年时间办采矿证。

  宋科龙提供的一份有4位村民代表手印的“会谈纪要”显示,6月6日上午,双方就上述2个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村民决议必须符合法律,小法要服从大法。我从没听过,签了合同后,还要签一份与之相悖的补充协议。”谈伟民说。

   交易平台

  “磋商不成,继续磋商

  谈伟民说,竞标前,龙口镇集体资产交易中心说石场道路及周边土地都被别人租了,需要中标人理顺相应关系,但又不提供合同。“就算我来协调理顺,也得知道土地租给了谁、多少钱租的。不提供合同给我,我找谁协调?难道是合同见不得光,还是想故意刁难?

  易国明的解释是:“合同都在村里,我们这里没有;而且,宋、谈又不是当事人,合同给他们看,不合适。

  在这起纠纷中,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平台的作用可谓尴尬:明明工作职能不包括调解纠纷,却还得调和双方矛盾。

  南方农村报记者了解到,广东各地的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平台发挥的是“平台”作用,让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在阳光下运行,却没有招标条款审核、纠纷调解等职责。

  “合同条款是经过法律评估的,虽然未必专业严谨;村民有自治权,经过村民表决的条款不能违背。”易国明说,既然双方都因对合同不满找到了中心,中心只能让双方磋商,“磋商不成,继续磋商;实在不行,就走法律途径。

  龙口镇主管三资管理的镇委委员告诉记者,现阶段,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平台的专业性是不够的,要有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对于愿意在龙口投资的人,我们是有诚意的。我们将努力促成纠纷的解决。

(原标题:广东鹤山农村资产交易平台有漏洞 高价中标半年未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