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社会治理专项资金安全生产方向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

27.06.2018  11:00

全省社会治理专项资金安全生产方向

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

 

6月22日下午,省安全监管局在广州召开全省社会治理专项资金安全生产方向监督管理工作会议暨举办业务培训班。省安全监管局总工程师何胜庄同志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分管领导、主办科室(处)负责同志和主办人员,省安全监管局各处室(总队)、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加强和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是省局党组作出的重要工作部署,是贯彻落实我省深化省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精神的具体行动体现。设立专项资金是党和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政策。我省自2006年起设立专项资金以来,共13年累计安排省级专项资金11.92亿元,并发挥省级专项资金的导向作用,引导各地政府及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实施了一批安全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应急救援基地建设、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素质提升等工程项目,有力补齐短板、夯实基础,有效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实现我省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连续15年“双下降”。设立专项资金以来虽取得明显成效,但在使用管理中也出现与安全生产形势变化不相适应的问题,存在一方面小项目多而散、可量化的绩效目标不明显、资金执行率整体偏低,另一方面部分大项目得不到足额资金支持、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等方面突出问题。

会议强调,当前全省安全监管系统要以把广东建成为“两个重要窗口”的总目标和“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总任务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好《深化省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改革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运用好专项资金这个有力的经济政策工具,发挥出其战略导向和对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及中心工作的保障作用,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一要认真举一反三,迅速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二要全面查缺补漏,进一步补充完善2018年度专项资金项目内容;三要加快使用进度,切实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执行率;四要以项目为导向,全面推进项目库建设;五要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改革完善资金分配方式;六要健全规章制度,强化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七要加强廉政建设,强化专项资金执行问责追责。

会议还通报了近期省审计厅对省安全监管局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审计及调研督导工作中发现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了具体原因;宣贯了《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省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就进一步做好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进行了业务培训。(监管一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