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领导干部存在短板将“回炉再造”

26.09.2017  20:14

■制图/乔雨

■东莞市领导干部“回炉再造”机制示意图

东莞时间网讯 在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中,一批孙连成式的干部进了懒政干部学习班,给观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东莞从严治党系列文件中,也包含了相似的内容。相关文件提出,对考核和研判中有问题和短板的领导干部,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培训、“回炉再造”。对考核不达标、研判结果不胜任、“回炉再造”不合格、提醒劝诫后不悔改的,迎接他的将是“下课”。

记者获悉,东莞从严治党系列文件共有12份。文件出台的目的是深入落实今年“市委一号文”,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党的作风“三大建设”。全面规范干部选育管用各个环节工作,完善干部工作制度链条,构建东莞特色“好干部标准”制度体系,部分探索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系列文件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综合评价班子和考核领导干部的内容。其中,《领导班子抓基层党建工作综合评价方案》,一改以往评价班子抓基层党建工作主要以听取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的做法,对现有手段进行了改进和完善。根据中组部“领导干部要和一般干部分开考核”的要求,东莞以“好干部标准”为根本价值取向,制定了《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工作实施意见》,在传统定性考核的基础上,增加中心工作完成情况考核、个人目标任务考核等量化指标。这一部分文件还包含《班子和干部常态化分析研判制度》,东莞将结合考核工作,定期分析研究班子和干部综合情况,为加强管理提供参考。

系列文件第二部分共有8份,主要目的是运用考核和研判结果管好用好干部。《市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的通知》明确,对考核优秀的领导干部,择优提拔重用。《干部队伍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提出,对考核和研判发现存在明显短板、不在状态的,进行“回炉再造”;《干部能上能下的实施办法》提出,对考核不达标、研判结果不胜任、“回炉再造”不合格、提醒诫勉后不悔改的领导干部,对照6种“”的渠道进行调整。“能者上、庸者下”,从严治党系列文件旨在打造良好政治生态,激发干部队伍的活力,提振精气神。

作风建设是系列文件第三部分关注的重点。《驻点联系群众制度常态化长效化实施意见》着眼于完善基层问题解决的保障机制,促进基层各类问题和矛盾有效解决。通过常态化长效化联系群众和解决问题,巩固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树立基层党员干部的威信和形象。

亮点1:推动党建主体责任落实

落实年度工作纳入基层党建考核

抓好党建是班子和各级领导干部最大的政绩。以往,我市评价班子抓基层党建工作,主要是听取党组织抓党建述职评议。系列文件之一——《领导班子抓基层党建工作综合评价方案》(以下简称《评价方案》),增加了对年度工作考核和党建工作实绩的考核,提高了抓党建工作评价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评价方案》实现了三大转变:一是由对干部向对班子考核转变,二是由碎片化向系统化考核转变,三是由单向考党建向与落实年度工作考核相互印证转变。通过民主测评、述职评议、党建实绩评价等方式,以及综合年度工作考评结果,对党建基础工作和当年度党建重点工作进行评价。

为强化主业意识,树立鲜明导向,考核紧扣中心与突出党建相结合,着重对党建实绩进行评价。同时,将定性评议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对镇(街道)和市直单位分别设置不同指标,对软性指标进行定性评议,对刚性指标进行定量评价,力求内容精准、层次分明、操作性强。

记者注意到,党建实绩的量化占到了考核总分的45%,包括基础工作、重点工作和自选创新工作三部分内容。其中镇(街道)领导班子抓党建基础工作分为16个小项进行打分,重点工作分为11项进行打分;市直部门领导班子抓党建基础工作分为13个小项进行打分,重点工作分为8项进行打分。

亮点2: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分开考核

基本称职将多种形式“回炉再造

从严治党,关键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如何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综合评价班子和考核领导干部?成为抓住“关键少数”的关键。2013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指出:“好干部要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我市以“好干部标准”为根本价值取向,制定了《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工作实施意见》。这一政策将领导干部从往常的公务员年度考核中分开,在传统定性考核的基础上,增加中心工作完成情况考核、个人目标任务考核等量化指标,每年一次。

在对镇街领导干部考核内容方面,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完成情况考核占30%的分值。由市委组织部牵头,邀请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领导班子年度考评考核指标(包括年度工作考评和党建工作综合评价),制定量化考核指标体系,报市委审定。各考核指标的分值直接从领导班子年度考评考核指标中获取。

考核结果将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其中,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领导干部,优先考虑提拔使用或转任重要岗位;对基本称职类领导干部,等待他们的将是提醒谈话,通过专项学习班、专项跟班学习等方式“回炉再造”,近三年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不列为考察对象;对不称职类,视情节进行调离岗位、转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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