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首届广东省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大赛的通知

06.09.2017  03:22

粤工总〔2017〕28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总工会、教育局,省属中职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提升我省中小学(含幼儿园、中职学校,以下简称中小学)青年教师的专业水平,夯实青年教师的教学技能,促进我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水平的整体提升,广东省总工会、广东省教育厅决定联合举办首届广东省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大赛(以下简称大赛)。大赛由广东省教育研究院(以下简称省教研院)和广东省教科文卫工会具体承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范围

  本省普通中小学校、中职学校、幼儿园中40周岁及以下(1977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且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在岗专任教师(含民办学校教师)。

  二、大赛组别

  大赛分设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5个组别。其中学前教育组别由幼儿教育1个专业组成、小学教育组别由10个学科组成、初中教育组别由14个学科组成、普通高中教育组别由15个学科组成、中等职业教育组别由10个学科(专业)组成,大赛共计50个学科(专业)。

  三、赛事安排

  大赛分为初赛、决赛、总决赛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

  初赛阶段:2017年9月1日至10月15日,由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与总工会联合组织开展辖区内所属学校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初赛,省教研院负责组织省属学校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初赛,具体由各地各单位自行安排。通过初赛,由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省教研院按照各学科(专业)推荐不超过1名选手参加决赛。

  决赛阶段:2017年10月20日至11月20日,由省教研院和省教科文卫工会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另行通知。通过决赛,学前教育选出10名代表,小学教育、初中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各学科(专业)分别选出1名代表参加该组别总决赛。

  总决赛阶段:2017年12月1日至5日,由省教研院与省教科文卫工会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奖项设置

  各组别各学科(专业)决赛各评出一等奖4个,二等奖6个,三等奖13个。各组别总决赛第一名获得者将按程序授予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教学竞赛开展过程中,活动覆盖面大、教师参与度高、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若干。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充分发动广大青年教师踊跃参加教学能力大赛,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推荐选手参加决赛。

  (二)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决赛、总决赛评委会专家及工作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劳务费及其他费用由承办单位承担。参加决赛、总决赛教师的交通费、食宿费回所在单位报销。

  (三)各地各单位请于2017年10月20日前将各组别各学科(专业)参加决赛教师选手汇总表、推荐表(电子版和PDF扫描版)、身份证、选手参赛承诺书、公示材料、地市比赛有关文件及方案(PDF扫描版)等资料统一发到省教研院工作邮箱。

  普通中小学教育类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人:胡军苟,电话:020-83196886。

  学前教育类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人:李英,电话:020-83332773。

  中等职业教育类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人:黄文伟,电话:020-37650366。

  省教科文卫工会联系人:胡建钢,电话:020-83871095;徐喜溶,电话:020-83801378。

 

  附件: 1.广东省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大赛方案.doc

                2.推荐参加广东省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大赛决赛选手汇总表.doc

              3.广东省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大赛决赛选手推荐表.doc

              4.广东省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大赛决赛选手承诺书.doc

 

 

  广东省总工会 广东省教育厅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