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授予丰顺县“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称号的决定

15.08.2018  20:03

粤教督〔2018〕33号

丰顺县人民政府:

由梅州市人民政府推荐,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专家进行督导验收,丰顺县已达到“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的标准。根据省人民政府授权,决定授予丰顺县“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称号,并颁发牌匾。

希望丰顺县以此作为新的起点,加大教育投入,强化农村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乡间均衡发展水平;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落实“县管校聘”人事制度,优化队伍结构;加强国际理解教育,开展国际交流活动,培育和孵化县域教育教学整体特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推进教育现代化,打造南方教育高地做出新的贡献。

       

 

广东省教育厅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