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1+2+N”乡村振兴体系出炉 2035年乡村全面振兴

12.10.2018  10:21

南方网讯 10月11日,笔者从广州市委乡村振兴办获悉,广州已公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体框架,“1+2+N”的政策体系正式出炉。其中,《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按照“在全省乡村振兴中当好示范和表率”的定位,围绕“走出一条具有广州特色的超大城市乡村振兴之路”进行谋划布局,并明确了任务目标。

实施意见》明确,到2020年,乡村振兴见到显著成效;到2022年,乡村振兴取得战略性成果;到2027年,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2035年,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到2050年,实现更高水平的农业农村现代化。

同时,《实施意见》从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土地、人才、资金保障、城乡融合等要点展开,提出了九大方面的重点任务。

很多规定既符合省级层面的要求,也充分体现了广州市的特点。”华南农业大学广东农村政策研究中心副教授杜金沛说。

据广州市农业局副局长李仲铠介绍,《实施意见》充分体现了广州特色。如在具体内容上,强调打造本地农产品品牌、提出涉农区打造连线连片的美丽乡村群重点区域、建立市领导挂点联系制度、开展羊城党员先锋行动等,都充分体现了广州的特点。

据了解,所谓“1+2+N”的政策体系,“1”指的是《实施意见》,“2”指《广州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下称《乡村振兴三年计划》)和《广州市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乡村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下称《人居环境三年计划》),“N”指若干个配套政策文件。

实施意见》是广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纲领性文件,为保证其可操作性和可落地,《乡村振兴三年计划》是对《实施意见》中2018到2020年工作任务的贯彻实施和具体量化,《人居环境三年计划》是对《实施意见》核心重点工作的进一步部署。

接下来,广州还将推动各区、各市直部门研究制定的配套规划和政策,以及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区制定的乡村振兴战略三年(2018—2020)行动计划的实施。

(全媒体记者/傅鹏 朱伟良 通讯员/穗农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