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交警”微信公众号“事故e处理”新功能上线

03.08.2017  17:24
最快5分钟!手机处理轻微事故

随着车辆保有量突飞猛涨,道路上机动车刮擦磕碰的事故也时有发生。于是,市民在马路上经常能见到这样一幕:遭遇这些轻微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怕责任划分不清又担心证据丢失,大多数不愿挪车而选择“坚守”现场等候交警和保险公司人员前来处理,不但妨碍其它车辆正常通行还可能造成大面积的道路拥堵。

如何让这些轻微交通事故得到及时处理以缓解因故事造成的道路拥堵状况?8月2日上午,汕头市交警部门再放大招,在“汕头交警”微信公众号正式上线轻微道路交通事故线上快捷处理模式——“事故e处理”功能。市民通过手机端,便能享受轻微交通事故线上自助报案理赔处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等快速服务。这是汕头交警在“无‘微’不至”的新一轮警务革新中,不断探索升级政务新媒体平台的便民性、服务性和实效性的具体体现。

据介绍,“事故e处理”功能后台由机动车交通事故处理平台和保险公司理赔专席两部分构成。目前服务范围局限于金平区和龙湖区,今后随着服务功能的进一步完善,将推广至全市。该功能的服务时间为每天7时30分至19时30分(其它时间段需拨打110或122进行处理)。在这个时间段内,市民如果在金平区、龙湖区范围内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只要打开“汕头交警”微信公众号,选择“事故e处理”功能,然后按照界面的提示一步步进行操作,通过拍照取证、协商定责、在线报案三个环节,最快只需5分钟就完成事故处理。

在操作过程中,如果事故当事各方对责任性质存在争议,可以请求在线交警给予指导定责。交警在线座席将会按照系统保留的证据进行审核,给出一个指导意见,当事人的手机就会显示交警的指导定责。如果当事人不认可,系统会提示电话联系在线交警或前往交警部门处理;如果当事人认同指导定责意见,系统会提示当事各方进行电子签名,在签名验证后生成事故责任协议书并提示当事人是否选择在线保险报案。

尤为值得一提的是,“事故e处理”功能适用于本市中心区域道路上发生的机动车之间,仅造成车物损失,且车辆能够移动的交通事故。如果事故任意一方存在无证驾驶、无牌照或涉嫌酒驾等情况,则必须等警察到现场才可以处理。

(汕头公宣 编辑:小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