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传达学习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

11.06.2018  19:15



6月11日下午,省民政厅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厅党组书记、厅长卓志强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是在全省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取得初步成果以及各项工作全力推进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省民政厅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引下,按照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的部署和李希书记的讲话要求,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认识上高度统一、行动上高度自觉,奋力开创广东民政工作新局面。

会议强调,要对照走在全国前列的标准,抓住民政工作面对历史担当的责任点、全面深化改革的结合点、开创工作新局面的切入点、人民期待解决的关切点,充分发挥民政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兜底作用和在社会治理创新中的基础性作用,在抓小、抓细、抓实上下功夫。一方面,要加强兜底保障民生,全力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民生民政工作的各项政策文件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惠民政策措施、落实到人民群众身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出台《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建立低保对象综合指标评估体系,将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救助范围,创新低保对象核对认定方式。继续推进多灾易灾、经济欠发达地区建设应急避护场所建设,进一步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推动出台《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深化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建设一批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加强高龄老人津贴发放动态化管理和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出台《关于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体系的意见》,统筹落实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分类保障。另一方面,要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全力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以城乡社区为单元,加快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责的良好局面,助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出台《广东省村(居)民委员会工作职责事项指导目录》《广东省村民议事决策工作指引》,开展创新城乡社区治理专项改革试点,督促各地建立健全城乡社区协商制度。继续推广汕头市抓基层社会组织建设的经验做法,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化管理全流程监督,深入组织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全面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制定加强乡镇(街道)统筹兜底性社会工作服务政策,统筹做好民政服务对象和困难群众的服务工作,动员居民参与社区服务和社区建设。

会议要求,全厅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形成强大的“头雁效应”,带动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所在部门具体工作相结合,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抓好贯彻落实。一是将贯彻全会精神与推进党的建设结合起来。要始终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严肃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流毒影响。二是将贯彻全会精神与推动重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要对照年初的全省民政工作会议明确的重点工作任务,逐项逐条梳理,实施对号销账,确保高质量完成好全年民政工作的目标任务。三是将贯彻全会精神与推动巡视整改结合起来。要加大力度推进后续整改任务,对已经完成的,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整改效果不好的,分析原因、改进方法,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对未完成的,对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要求,持续跟踪督办,定期掌握进度,抓紧推进落实到位。四是将贯彻全会精神与落实全年民政工作思路结合起来。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用全会精神统领全年民政工作思路,按照“转观念、抓作风、明目标、强责任、促落实”的要求,努力在新时代展现民政新作为、作出民政新贡献。五是将贯彻全会精神与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活动结合起来。持续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深化“治理庸懒散、提升执行力”专项行动,扎实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活动,努力营造民政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