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

07.12.2017  02:31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科学技术部关于评选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7〕138号)要求,经广东省评选机构推荐,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拟推荐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局等4家单位为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含深圳1家),惠州市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与产业化科科长陈洪等3名同志为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含深圳1名)。

  现对拟正式推荐对象及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2月4日至2017年12月8日,共计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的拟证实推荐对象如有不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广东省评选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一、先进集体

  1. 广东省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局

  2. 广东省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3. 广东省中山市工业技术研究中心

  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拟推荐对象主要先进事迹见附件1。

  二、先进个人

  1. 陈 洪 惠州市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与产业化科科长

  2. 吴 鹏 茂名市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产业化科科长

  3. 郝晨光(女)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秘书处主任科员

  拟推荐对象主要先进事迹见附件2。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增栩

  电 话:020-83163918

  地 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信息大楼1303房政策法规处

  邮 编:510033

  附件: 1. 广东省拟推荐先进集体基本情况和主要先进事迹
      2. 广东省拟推荐先进工作者基本情况和主要先进事迹


省科技厅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