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公费医疗报销“一站式”服务的通知

09.07.2020  18:01


为方便学校教职工报销外院医疗费用,避免排队和多跑路现象,尤其疫情期间减少人员接触,自2020年7月6日起实行外院医疗费用报销“一站式”服务模式,即报销医药费只需在校医院签字并投递即可。具体报销要求及流程如下:

一、校医院递交报销票据

1. 经办人签名: 教职工报销的医疗票据须经办人签名(签名式样见附件1)。票据自开票之日起一年内有效,逾期不予报销。

2. 票据与清单: 费用清单必须与票据一一对应、金额一致,按顺序叠放递交。

3. 填写资料卡: 报销人在校医院填写《公费医疗报销资料卡》(见附件2),若为多人代办,需分别填列。《公费医疗报销资料卡》电子版可在财务处网页和校医院网页自行下载。

4. 校医院预约审核: 报销人先拨打校医院公费医疗办公室电话(85287623 陈医生)进行预约,然后在指定时间内将报销票据(医疗票据、费用清单、公费医疗报销资料卡)及校医院审批所需资料(病历本、转诊证明、检查报告单复印件、出院记录复印件)递交到校医院4号楼二楼204室(医护办公室)进行票据审核。

5. 医药费到账时限: 一般情况下可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报销工作,款项转入教工校发工资卡中,家属统筹的转入所挂靠教工的校发工资卡中。

6. 特殊情况办理: 医疗报销原则上采取递交单据、网银支付一站式办理。特殊情况下,可按照原报销模式:即在校医院签字后到财务处现场排队办理。

具体流程如图1所示:



图1:现医疗报销流程


二、其他事项说明

1. 口腔科外院费用需先请校医院口腔科医生审批签字后,再递交到校医院4号楼二楼204室(医护办公室)。

2. 若报销用银行卡遗失,请尽快到财务处会计核算科(行政楼212房)变更银行卡信息。

3. 校医院的单据递交和审批制度规范由校医院负责解释,请参阅《华南农业大学公费医疗管理补充规定》(详见 https://xyy.scau.edu.cn/2016/0617/c38a6/page.htm )。

特此通知。



财务处   校医院

2020年7月2日

附件1

签名式样:

附件2:

公费医疗报销资料卡


患者

姓名


工号


联系电话


属性

□在职

□退休  

□离休

□统筹,挂靠职工姓名及工号______________

票据张数

(不含清单)

___张

职称/职务

□副省级以上/老红军/院士

□正厅级/副厅级/正高级  

□正处级/副处级/副高级

□科级及以下/工人

重要提示

请确认每张票据背面 经办人 已签名!!!(黑色签字笔)


温馨提示:

1、报销款项转入校发工资卡中,家属统筹的转入所挂靠教工的校发工资卡中。

2、票据自开票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逾期票据不予报销,请勿投单。

3、口腔科外院费用需先请校医院口腔科医生审批签字后,再递交到校医院4号楼二楼204室。

4、检查报告单和出院记录请提供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