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关于优化完善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30.11.2022  14:57

海珠区关于优化完善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为全面、准确、完整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第九版防控方案》和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要求,为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综合研判,优化完善疫情防控措施。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科学精准划定风险区。原则上将感染者居住地以及活动频繁且疫情传播风险较高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高风险区一般以单元、楼栋为单位划定,不得随意扩大。符合解封条件的要及时解封,封控管理要快封快解,应解尽解,尽最大努力减少因疫情防控给群众带来的不便。

二、精准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按照科学、精准原则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严格按照《第九版防控方案》和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的标准,及时、准确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得随意扩大密切接触者甄别范围,不以时空伴随作为判定密切接触者的标准。

三、做好密切接触者的隔离管理。密切接触者原则上落实集中隔离观察,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实施居家隔离。

四、科学开展核酸检测。按照《第九版防控方案》和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要求,对风险岗位、重点人员开展核酸检测,不得扩大核酸检测范围,一般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五、加快疫苗接种。坚持疫苗接种“应接尽接”原则;坚持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坚持精准摸底,精细管理;坚持优化服务,提供便利;坚持多措并举,强化动员;坚持加强监督,推动落实,特别是要加强老年人新冠疫苗接种。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