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教师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主体作用

20.09.2017  05:1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推进教师党支部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的意见》(教党〔2017〕41号),结合学校实际,9月15日学校党委出台了《中共广东海洋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教师党支部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分为8大部分,共计26条。

意见》提出,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教师党支部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 要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充分发挥教师党支部在政治引领、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团结凝聚师生、促进学校中心工作等四个方面的主体作用,努力使教师党支部成为教育党员的学校、团结群众的核心、攻坚克难的堡垒。

意见》强调,要突出抓好教师思想政治工作。 一是把加强教师理想信念教育作为教师党支部工作的首要任务,要求教师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个学时,其中,参加“三会一课”、经组织认定的网络学习时间计入学时;二是把推动讲政治要求贯穿教育教学和科研活动全过程作为教师党支部工作的重要着力点,引导教师在课堂教学、论坛讲座等活动中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原则;三是把解决实际问题、增强教师归属感获得感作为教师党支部工作的重要落脚点,把党支部建成党员之家、教师之家。

意见》指出,要切实优化教师党支部设置。 要按照“4个有利于”原则,探索依托重大项目组、学科组、课题组、创新团队、科研平台等设置教师党支部;教师党支部委员会任期3年,任期届满须按时换届;教师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在30人以内,人数较多的要合理划分为若干个党小组。

意见》强调,要严格党支部各项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一是从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全面推行支部主题党日,我校党支部主题党日为每个月工作日第一个星期三(逢节假日顺延);二是从严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每年至少召开1次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三是从严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做到“三必谈”;四是从严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评议结果一般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意见》指出,要选优配强教师党支部书记。 一是严格选配标准,着力推进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二是加强培养培训,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任前培训、示范培训和集中培训;三是健全激励机制,明确教师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计入工作量,以校内业绩津贴补贴形式给予有效激励,推行教师党支部书记述职制度,教师党支部书记任职经历作为学校选拔任用院(系)级党政干部的重要条件。

意见》强调,要着力做好在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 一是抓好发展统筹规划工作,实行教师党员发展计划单列;二是建立健全沟通引导机制,把从优秀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作为教师党支部的工作重点之一;三是创新优化教育培养方式,探索建立“双培养”机制;四是落实落细党员干部带头联系考察机制,学校党委书记、党员校长以及党委常委带头联系1—2名青年教师入党积极分子,院(系)级党组织书记、教师党支部书记常态化联系青年教师入党积极分子。

意见》指出,要完善教师党支部建设保障机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制定党员领导干部联系教师党支部制度,建立健全校院两级党委委员联系教师党支部机制;二是强化主体责任,明确学院党委(总支)书记既是所在学院教师党支部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也是直接责任人,教师党支部建设情况纳入学院党委(总支)书记抓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学校党委定期抽查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三是搭建工作平台,建立基层党建特色项目资助、优秀组织生活案例评选、党建课题研究等三个平台;四是强化条件保障,加大党支部建设的经费保障力度,加强党建信息化网络化平台建设,完善活动阵地建设。

学校党委要求,全校各二级党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教师党支部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组织基层党支部和党员认真学习贯彻《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有关制度,建立健全有关机制,结合各自实际将有关规定和要求切实落实到教师党支部建设的各项工作中,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常抓不懈,不断提升教师党支部建设科学化水平,为推进学校内涵发展,加快推进高水平海洋大学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相关链接: 《中共广东海洋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教师党支部建设的实施意见》




(新闻主编:陈淦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