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区属公办外国语初中将划片招生

21.04.2018  15:52
原标题:区属公办外国语初中将划片招生

  4月20日,广州市教育局公示《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首次提出“租购同权”,保障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学位供给,同时以负面清单管理的方式,对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次年减少10%至30%或30%至50%招生计划。

  小学一年级入学时间点不变

  《意见》提出,公办学校招生仍然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民办学校招生实行免试入学原则。小学学生居住地与学校距离原则上在3公里以内,中学学生居住地与学校距离原则上在5公里以内。公办小学、初中招生地段划定后要保持相对稳定,进行少量微调的需于当年4月5日前公示。以学校为单位,公办小学非正常跨区域招生比例必须控制在10%以下,并逐年减少。每所划片入学的公办初中95%以上的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

  此前广受关注的小学一年级入学时间点调整问题,《意见》规定,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小学阶段的招生对象为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维持不变。

  值得关注的是,根据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的相关要求,《意见》明确逐步调整公办外国语学校初中招生方式。市属公办外国语学校依然面向全市招生,但具体招生方案改由学校按免试入学和有利于培养外语类综合人才的原则制订。区属公办外国语学校依然面向本区招生。2018年,区属公办外国语学校招收地段生人数占当年招生计划的比例为60%以上,并逐年增加。2020年起,所有区属公办外国语学校初中均按多校划片或单校划片的方式进行招生。

  推动入学积分与房产“解绑

  今年以来,“租购同权”受到考生家长的广泛关注。与往年相比,《意见》首次提出保障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的学位供给。

  《意见》提出,对于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含政策性照顾学生),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其租赁房屋所在地作为唯一居住地,持当地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的,由实际租住地所在区统筹安排到义务教育学校就读,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权益。此外,来穗人员为其随迁子女以积分入学方式申请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学位的,由各区结合实际对申请人合法租房情况赋予与购房者相同的分值、权重。

  记者了解到,此前广州多区发布的积分入学政策中,均实现了“租、购”积分一致。此次《意见》也提出推动入学积分与房产“解绑”。今年各区陆续发布了根据市的统一部署修订的积分入学办法,逐步落实入学积分与房产“解绑”。

  严禁变相考试及择优直升

  优质民办学校招生,一直是考生家长关注的热点问题。

  对此,《意见》提出,民办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入学原则,在核准的招生计划与招生范围内招生。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严禁学校以考试或任何变相考试形式进行招生,严禁择优性质的电脑派位、集团办学择优直升、九年一贯择优直升及其他择优直升的做法。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首次提出负面清单管理,明确义务教育学校违规招生行为和处理措施。负面清单包括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按核准的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和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借助社会团体、培训机构等组织通过考试、竞赛、培训、测试排名等形式选拔学生,以重点班、快慢班等各种名义进行招生,民办中小学提前组织面向幼儿园大班幼儿、小学毕业生的招生宣讲,或变相遴选学生等15项内容。

  针对每一项违规行为,《意见》明确了处理措施,如公办学校违规(含其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发生违规),按干部管理权限对校长、相关责任人追究处理;民办学校违规的,与年检结果挂钩,次年减少10%—30%或30%—50%的招生计划或者暂停招生,建议解聘校长等。

  小学阶段仅5校可招特长生

  《意见》明确,至2020年前取消特长生招生。

  在小学阶段,除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增城区5所少儿体校可招收体育特长生外,其他公办小学不得招收体育、艺术及其他项目的特长生或将适龄儿童特长与入学挂钩。2020年起,将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全面取消小学招收特长生。

  在初中阶段,特长生招生类别为体育、艺术类,各区、校不得新增特长生类别。特长生招收比例不超过所在区初中招生总人数的5%,公办初中不得跨区招收特长生。

  ●记者 陈芳庭 通讯员 穗教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