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大勇无畏造就南粤英雄

04.07.2014  16:07
摘要: 见义勇为是社会正能量的体现,弘扬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见义勇为看起来只在瞬间,但抉择却不是一时冲动,而是出自内心自觉与必然。

7月1日凌晨,当18岁的梅州青年沈俊江在跳下菜地前的一刻可能未曾想过,这将是自己度过的最后一个夜晚——广州市白云区均禾街发生持刀抢劫摩托车事件,摩托车司机呼救后,沈俊江和其他3名群众协助围捕,最终勇斗歹徒的沈俊江被捅伤后不治身亡。这4名年轻人,他们来自五湖四海,既有本地人,也有外地人,接力联手,将嫌疑人抓获。目前警方已对凶徒依法刑事拘留,正为沈俊江等参与追捕的市民申请“见义勇为”称号及奖励。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见义勇为是中国传统美德,千百年来受到人们推崇,但如今在现实中遇到有人需要救助,人们往往少了义无反顾的举动,多了一份自保的考虑。正因此,这4名奋不顾身抓贼的年轻人让人心生敬意。对于7月1日凌晨的见义勇为者来说,他们的逻辑非常简单,有贼,就抓贼。这些见义勇为者心存的道义感,使他们在他人陷于困厄之际,伸出援助之手,而不顾自身安危。见义勇为是社会正能量的体现,弘扬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见义勇为看起来只在瞬间,但抉择却不是一时冲动,而是出自内心自觉与必然。环视每一个见义勇为的英雄,他们平凡、朴实如泥土,从不曾想到要流芳百世、千古垂名,却用鲜血、甚至生命把瞬间铸成永恒。社会就需要像沈俊江这样敢于和社会上邪恶现象作斗争的见义勇为者,毫无疑问,沈俊江的见义勇为精神将激励着每一个人。

沈俊江,在7月1日之前仍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名字,他出身贫寒农村,父母离异,有一个患精神疾病的父亲,与奶奶相依为命,但是他依然善良、友爱、勇敢,他初中毕业后就不得不出来打工,但他把所有省下来的钱寄回家,如同所有托举爱心与生命的人们一样,他与他的同伴共同描绘了广东精神的丰碑。“最美路人”、“最美司机”、“最美街坊”……他们不仅仅是具体的某一个人,而是守望相助、厚德敏行和谐社会的精神力量。正是沈俊江这样的平民英雄的出现,让我们目睹民间蕴藏着的巨大道德力量,英雄并非遥不可及,而是近在身旁,不是高高在上,而是发于民间,同时也让我们看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在深植于社会的寻常巷陌。每个个体的矢志努力,构筑了整个社会的道德基础,亦造就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南粤大地生根发芽的道德土壤。

见义勇为的行为除了应得到道德上的由衷赞许,更应获得法律上的足够保护,以避免出现英雄流血又流泪的尴尬。2012年《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正式出台,见义勇为立法梳理近年来出现的尴尬和冲突,应对各事件凸显的挑战和难关,继续激荡南粤的见义勇为之风,既是民间的呼声,更是新形势下立法的必然。新时期见义勇为面临的困境和瓶颈,既不可避免,更需要突破。其涉及伦理、利益等范畴,必以法律之力予以弘扬与保护。广东将相关规定大幅度升级,在慰问抚恤、确认范围、确认程序、相关惩治等作出更周到的考虑,更理性的规划,推动广东见义勇为风气更盛、道路更畅。这在实际上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与弘扬,以制度保障正能量的发展与壮大。

沈俊江是一个极其平凡的人,平凡地过着小日子,平凡地为生活而工作,平凡到甚至有点渺小,但他对道德的坚持值得所有人仰望。正是这样一位位公民,在危难关头,不惜用自己的生命与鲜血,谱写了一曲曲英雄的壮歌,平凡的人们给了我们不一样的感动。南粤大爱需要每个人对道德、对责任的坚守。在这片土地上,只要乐于助人、正直善良、脚踏实地、勇于承担,就是这片热土上的英雄。

这样一个翩翩少年就此离去,他的照片永远定格在阳光的18岁。他的奶奶却还在等他回家,他的贫瘠家庭还在盼望他打工养家。但他真的走了,只留下一串串感人至深的故事。我们理应唱响这曲岭南的英雄赞歌,让英雄一路走好,让他的家人得到照料,以温情温润英雄的家。

日前,省委书记胡春华强调,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关心和爱护模范人物和先进典型,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优秀品质,不断增强社会正能量,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尽管沈俊江走了,但英雄精神犹在。让我们大力弘扬英雄的精神,互相砥砺,手牵手推动这人间大义、社会真情向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