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办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督查

26.09.2018  09:53

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林少春常务副省长等领导批示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任务落实,有效防范遏制各类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2018年9月12至21日,广东省安委办组织省发展改革委、经济信息化委、公安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质监局、安全监管局、广东海事局等相关部门厅处级干部带队的5个督查组,对广州、深圳、珠海等15个危险化学品重点地市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检查;省安委办分管领导率队到汕头、潮州、揭阳等市重点督导。

省督查组通过召开汇报会、查阅档案资料、察看现场等方式,对相关市、县区贯彻落实重点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加强规划布局和准入条件等源头管控、依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大力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保障能力、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工作、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教育和人才培养等重点任务开展情况和佐证材料档案进行了逐项检查。督查期间,督查组还随机抽查了部分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安全综合治理情况,发现隐患问题34项。对督查发现的存在问题和检查企业发现的隐患,督查组均及时向所在地市安委会办公室移交并提出整改要求。

通过综合督查,有力推动了各地主动增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危险化学品开展综合治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紧迫感,紧紧围绕《广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要求,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薄弱环节和隐患问题,扎实推动任务完成,确保三年安全综合治理攻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