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国产设备报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温馨提示

30.04.2021  10:47


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我校是国家税务部门认定的一般纳税人,根据税局相关规定,学校在采购科学研究、教学和科技开发等国产实验设备、装置和器械时,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样式见附件),报销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即第三联购货方记账凭证)和抵扣联(即第二联购货主抵扣凭证);

2. 如果采购的货品品目繁多,发票上写明详见发票清单的,须提供发票清单,并加盖销售单位公章;

3. 完整版的采购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合同中一定要注明产地,例如:中国,或中国广州,中国北京等;

4.质保金缴费单(合同中有条款规定);

5. 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才需要);

6.《华南农业大学货物、服务采购审批表》;

7. 验收表(10万元以上提供验收报告);

8. 固定资产报增单。


财务处

2021年4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丘露平,85285369;吴萍,85285508)


附件1:增值税专用发票样式(第三联:发票联)






附件2:增值税专用发票样式(第二联:抵扣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