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资委组织安全环保工作专项督导

17.07.2018  10:29

      日前,为督促省属企业贯彻落实近期省领导对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批示精神,按照省国资委李成主任的要求,省国资委党委委员、副巡视员张绳道带督导组,到省属企业驻潮州、梅州、河源等市的民爆器材仓储和运输、稀土冶炼加工、城市棚户区改造施工、城市管廊试点项目建设等企业行业,全面督导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工作。

      督导组每到一处,及时传达省领导对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工作要求,督促企业要结合省属企业上半年安全生产事故情况通报,全面贯彻省领导在辽宁本溪“6.5”炸药爆炸重大事故通报上的批示精神,举一反三,认真汲取教训,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和“绿色发展”的理念,自觉履行国有企业安全环保的社会责任,确保企业生产安全和大局稳定。针对少数基层企业落实安全环保责任不够、执行制度规定不严、安全防范措施不实、改革发展有待加强等问题,督导组责成相关企业抓好整改。
 

      张绳道结合专项督导和当前形势,就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环保工作部署,为省属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安全保障,提出五点工作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二是要加强制度建设,杜绝违规违章操作;三是要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抓好源头防控治理;四是要完善体制机制,推进重点工作完成;五是要严格执行制度,严肃落实追责问责。

      广物控股集团总经理林浩钧、广晟公司副总经理刘伟、建工集团总工程师徐天平和委机关企业事务协调处、企业部门负责同志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