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第三法院在辖区建立十个“诉源治理示范社区”

30.07.2020  18:05

选取十个村(社区)作为辖区首批“诉源治理示范社区”,构建“以党建为引领、自治为基础、法治为保障、德治为支撑”的诉源治理新机制,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7月28日至30日,东莞第三法院在塘厦凤凰岗、常平桥梓、桥头石水口等十个村(社区)揭牌成立“诉源治理示范社区”,该院诉讼服务中心及五个人民法庭将与各村(居)委会合作共建,进一步完善多元解纷体系,提高社区自治能力和水平。

十个村(社区)成为“诉源治理示范社区

根据市委和市中院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推进诉源治理的工作部署,今年上半年,东莞第三法院结合辖区实际,从提升社区诉源治理工作的示范性以及相关工作经验的可推广、可复制性出发,着手选取一批村(社区)探索创建“诉源治理示范社区”。

在综合考察、调研辖区十个镇各村(社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诉调对接工作开展情况后,该院选取了塘厦凤凰岗社区、常平桥梓村、桥头石水口村、清溪土桥村、黄江田美社区、樟木头柏地社区、谢岗南面村、横沥新四村、石涌村、六甲村等十个基层党建工作先进、经济较为活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相对成熟的村(社区)作为首批示范社区,并于7月28日至30日正式揭牌成立。

东莞第三法院萧稚娟副院长介绍,十个示范社区在诉源治理方面各有特点和优势,如常平桥梓村是东莞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先进村,可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在掌握动态、调处矛盾、化解风险中的核心引领作用;黄江田美社区是东莞市首批村级体制改革社区示范点之一,常住人口约5万人,企业700多家,经济活跃,民事纠纷多发;谢岗南面村地处东莞第一峰银瓶山脚下,拥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丰富的森林资源,外来人口少,设立“诉源治理示范社区”可推动司法工作与村规民约有机结合,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另外,十个示范社区的村(居)委会均高度重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具有良好的调解基础,并建立了相关机制和专业队伍,如桥头石水口村成立了东莞首个村级个人调解工作室——莫满水调解工作室,桥头法庭亦挂牌成立了莫满水诉调对接工作站,作为该村党工委副书记、调解主任,莫满水曾获评“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有着扎实的调解功底和较高的社会威望,工作室成立仅一年便受理各类纠纷284件,成功调解279件,成功率达98.24%,并接受桥头法庭委托调解案件371宗,调撤成功287宗,成绩斐然。

今年3月,石水口村一家礼品公司因经营不善结业,拖欠26名员工工资继而引发劳资纠纷,工人们聚集在村委会要求有关部门出面协调解决。在新冠疫情防控最紧张之时,桥头法庭联合莫满水诉调对接工作站在做好社区防疫工作的前提下,第一时间介入调处,快速化解纠纷,月底便促使企业向员工发放了所有拖欠工资,保障了员工们的合法权益。

五项措施筑牢矛盾纠纷化解“第一道防线

7月30日上午,在桥头石水口村“诉源治理示范社区”揭牌仪式上,东莞第三法院桥头法庭与石水口村委会签订了《诉源治理共建协议》,双方将共同落实五项举措:一是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诉源治理机制建设,整合调解力量,形成功能互补、程序衔接的矛盾纠纷化解和社区治理体系。二是建好调解阵地,设立专门办公场所,指定工作人员负责日常联络及调解工作。三是建立社区法官工作机制,由法官对接村委会,专人挂点、指导开展调解工作。四是村委会作为法院特邀调解组织参与纠纷调解,法院对调解成功的案件强化司法确认保障。五是法院延伸司法服务,通过举办普法讲座、组织旁听庭审和调解业务培训等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双方在党建、业务方面加强交流合作。

我院将以诉源治理示范社区的创建为契机,依托社区基本单元,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诉源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构建‘以党建为引领、自治为基础、法治为保障、德治为支撑’的诉源治理新机制,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就地化解,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为推进东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有益尝试。”东莞第三法院邝子球院长在揭牌仪式上表示。

全媒体记者 尹金钟 王子玺 通讯员 钟紫薇/文

通讯员 供图

全媒体编辑 符德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