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增设电梯谁说了算?费用怎么出?你有好建议赶紧提出来

29.08.2019  02:15

哪些老旧住宅可以加装电梯?有业主不肯装怎么办?增装电梯的钱怎么出?8月28日,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该局发布了《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记者梳理发现,此次《征求意见稿》对增设电梯的“卡壳”问题给予了明细。特别对增设电梯存在异议的,申请人可以通过自行协商、请第三方组织协商或者调解,或者委托工程设计单位等机构对提出异议业主的权益产生实质性影响进行评估,以及申请召开专家论证会等途径处理。

增设电梯有哪些必要条件?

须征得“双三分之二”业主同意

征求意见稿》明确,既有住宅指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具有合法权属证明的4层及以上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9米的多业主无电梯住宅。村民宅基地房屋及已列入拆迁改造计划、棚改计划的住宅,不适用于该办法。

值得一提的是,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建筑面积不计入计容建筑面积,免于征收地价,不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增设电梯的意向和建筑设计方案,须经本单元或者本幢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同时,增设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

同意增设电梯的所有业主为增设电梯的实施主体,那么谁来申请增设电梯?《征求意见稿》提出,业主或者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作为申请人增设电梯。但是,申请的业主人数超过5人的,须推选不超过5名业主代表作为申请人。此外,业主还可以委托原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电梯生产安装企业、电梯咨询服务机构等作为申请人。

增设电梯资金怎么筹集?

政府补贴写入《征求意见稿

备受业主关注的资金筹集问题,《征集意见稿》也提出了3种筹集方式,即业主协商分摊比例后共同出资,申请使用房屋所有权人名下的专项维修资金、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以及社会投资、政府补贴等其他合法资金来源。

业主如何分摊增装电梯费用?按照谁受益谁出资、以及按照楼层受益大小的原则等因素,由业主协商分摊比例后共同出资。同意加装电梯的业主应当就各自出资额、维护保养分摊等事项达成书面协议。

业主可借鉴加建电梯的成功案例,结合自身小区的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出资比例或出资额;也可参考以下分摊比例约定出资、维护保养等费用的分摊:第三层为参数1,第二层为0.5,第一层为0,从第四层开始每增加一个楼层提高0.1个系数,即第四层1.1、第五层1.2、第六层1.3……依次类推出资比例。

征求意见稿》提到,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政府补贴相关规定,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另行制定。

有业主反对增设电梯?

征求意见稿》明确异议处理途径

业主意见难统一,一直是老旧小区增设电梯的“老大难”问题。对此,《征求意见稿》也提出了协商协调途径、异议处理途径。

增设电梯建筑设计方案公示期间,如有业主提出书面反对意见,申请人须与提出异议的业主自行协商。经自行协商仍有异议无法达成共识的,可以请求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电梯咨询服务机构等第三方组织协商或者调解。

经第三方协商或者调解仍有异议无法达成共识的,申请人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设计单位或咨询机构编制评估报告,对增设电梯是否对提出异议业主的权益产生实质性影响进行评估。

经评估增设电梯对提出异议业主的权益不产生实质性影响,但仍有异议无法达成共识的,申请人可以向属地园区、镇(街)电梯办申请召开专家论证会。届时,组织申请人及提出异议的业主,属地自然资源(含规划部门)、消防设计审查、市场监督管理及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及咨询机构等机构参会,听取申请人及提出异议的业主意见,并对评估报告的结论进行论证。

经评估及专家论证增设电梯对提出异议业主的权益不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申请人可向属地相关部门提出增设电梯设计方案联合审查申请。

■出台背景

老住宅区居民对增设电梯呼声日涨

鼓励有条件的加装电梯”在2018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被写进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今年全国两会,“加装电梯”再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但措辞从去年的“鼓励有条件的加装电梯”变成了“支持加装电梯”。近年来,北京、杭州、厦门、广州、深圳等城市正在加速推进这一“看得见、摸得着的民生实事”。

鉴于历史原因,在2000年《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颁布以前,我市部分高于6层的住宅未安装电梯,给长期居住在旧楼的居民带来了极大不便。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发展,老住宅区居民尤其是中老年市民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呼声日涨。

在此背景下,东莞非常有必要出台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管理办法。事实上,早在2018年4月,东莞开始谋划研究出台《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相关管理办法》,解决群众诉求。经过多方共同推进、调研和完善,最终形成《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申请程序

增设电梯《征求意见稿》提出“六步走

老旧住宅小区业主如何走程序申请增设电梯?《征求意见稿》给出了明确的“六步走”路径。 

第一步:确定申请人、编制设计方案

经业主协商确定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申请人后,申请人委托工程设计单位编制增设电梯建筑设计方案。

第二步:设计方案公示申请

申请人向属地园区、镇(街)电梯办提出增设电梯设计方案公示申请。

第三步:设计方案联合审查申请

申请人向属地园区、镇(街)电梯办提出增设电梯设计方案联合审查申请。参与联合审查的各部门按职责出具审查意见。

第四步:施工图设计及审查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建筑设计方案经备案后,申请人委托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委托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技术审查。

第五步:确定施工单位

施工图设计文件经技术审查通过后,申请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担任增设电梯项目的施工单位。

第六步:质量安全监督登记

确定施工单位后,申请人向属地住房城乡建设局部门办理增设电梯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后方可施工。

■温馨提示

社会公众提出建议和意见的,请于2019年9月10日前向东莞市司法局提交。具体提交的途径如下:

1.邮寄至东莞市东城西路189号东莞市司法局法规二科(邮政编码:523000);

2.电话/传真:(0769)22831351; 

3.电子邮箱:dgsfzj@126.com。

全媒体记者 潘少婷 刘召 付碧强 实习生 游卓妍/文

编辑 刘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