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授予大埔县“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称号的决定

15.08.2018  20:03

粤教督〔2018〕34号

大埔县人民政府:

由梅州市人民政府推荐,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专家进行督导验收,大埔县已达到“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的标准。根据省人民政府授权,决定授予大埔县“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称号,并颁发牌匾。

希望大埔县以此作为新的起点,继续加大教育投入,优化办学条件,提升办学保障水平。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培育学校特色文化和科技特色项目,提升学校办学品位,提高办学质量。为推进教育现代化,打造南方教育高地做出新的贡献。

     

 

广东省教育厅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