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妇联建立“三项制度”密切联系基层、联系妇女群众

07.06.2018  21:27

  根据《中山市妇联改革方案》要求,妇女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妇联组织是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党开展妇女工作最可靠最有力的助手。抓住全面深化改革重大历史机遇,以强烈的责任担当和自我革新勇气,全面推进我市妇联改革,引领带动全市各级妇联组织改革,努力提高为党做好妇女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开创妇联工作新局面。市妇联从源头抓起,加强机关的作风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以制度的监管执行促进机关作风建设,激发妇联干部转变作风的内驱力。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推进“深调研、真落实”的制度保障,推进妇联各项改革任务落实,保持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增强妇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中山市妇联印发了《中山市妇联干部直接联系妇女群众制度》、《中山市妇联机关干部“每月下基层工作周”制度》、《中山市妇联机关干部到居住地妇联报到制度》,中山市妇联建立“三项制度”,促进妇联组织密切联系基层、联系妇女群众,了解基层情况,倾听妇女呼声,准确掌握基层和妇女群众的需求,切实解决妇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促进妇联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建立妇联干部直接联系妇女群众制度,真正走进基层、走近妇女群众。制度要求每名干部经常性联系1个镇区或村(社区)妇联、3名以上有代表性的妇女群众。每名市妇联领导班子成员重点联系一个镇区或村(社区)的“妇女之家”,每年到重点联系的“妇女之家”开展工作不少于2次。每年为联系点办1—2件实事,帮扶1—2个困境妇女及家庭。妇联干部面对面了解基层妇联组织和妇女群众需求,脚踏实地为她们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二、实行“每月下基层工作周”制度,真正了解基层和妇女群众的需求。以市妇联部室为单位,由部室每年初根据工作和人员实际情况,列出安排计划,每月安排一周时间,深入到工作基础薄弱、工作任务繁重或具有示范推广作用的镇(区)、村(社区)。机关干部与基层妇联干部一起,了解妇女需求、开展妇女工作。市妇联机关干部每人每年深入基层时间不少于60天。市妇联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妇女工作重点,开展蹲点调研、走访座谈、谈心交流等,了解基层工作推进情况和妇女群众愿望要求,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推动解决工作中发现的困难和问题,把服务基层、服务妇女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建立妇联机关干部到居住地妇联报到制度,真正深入基层妇女群众一线。了解妇女需求、开展妇女工作,长期坚持,形成常态。每位干部每月至少到居住地妇联报到1次,全年不少于12次。通过进百家门、访百家情,了解妇女群众需求,体察妇女群众疾苦。采取一对一访谈、实地考察、座谈交流,问卷交流、问卷征询等形式,扎实深入地开展妇情民意调查工作。广泛听取基层妇女群众对妇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用双眼看最真实的情况,用双耳听最真实的声音,掌握基层妇联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认真记好妇情日记。
  四、多形式多渠道建立联系群众方式,真正帮助基层和妇女群众解决问题。利用网站留言版块、微信后台留言、微博互动评论、“网上妇女之家”等新媒体手段,充分建立与妇女群众的联系网络,实现零距离互动格局。通过建立信息周报、月报制度,设立QQ群、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加强沟通交流,及时了解情况,传递信息,掌握基层工作动态和妇女群众情况。采取个别访谈、实地察看、捐助财物等方式定期进行走访慰问,帮助所联系妇女群众解决工作日常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健全调查研究制度,真正在联系基层、联系妇女群众工作中改进工作作风。建立联系基层、联系妇女调研工作台帐,每名妇联干部人手一本《市妇联干部联系群众记录簿》,随时记录走访情况,及时了解和掌握联系对象的实际情况,认真梳理调研情况,加以分析研究,形成有分量的调研报告,指导和推进全市妇女工作创新发展。(中山市妇联)



汕头市妇联开展“乡村振兴巾帼行动”科技服务活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妇女联合会
中山市妇联深入贯彻市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
  中山市委十四届四次全会是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妇女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