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授予始兴县“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称号的决定

13.06.2018  23:25

粤教督〔2018〕25号

始兴县人民政府:

由韶关市人民政府推荐,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专家进行督导验收,始兴县已达到“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的标准。根据省人民政府授权,决定授予始兴县“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称号,并颁发牌匾。

希望始兴县以此作为新的起点,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提高教育保障水平;加强队伍建设,夯实教育现代化核心要素;坚持文化引领,推动区域教育内涵发展。为更高层次提升始兴县的教育现代化水平,增强教育发展后劲,打造南方教育高地作出新的贡献。

       

 

广东省教育厅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