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预警信息

20.04.2018  16:24

安全生产预警信息

 

根据省防总的研判,今年我省天气复杂多变,属于正常偏差年景。当前汛期已至,强风、暴雨、雷击、高温、大雾等灾害性天气对道路运输、水上运输、渔业船舶、矿山、尾矿库、化工、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带来很大挑战。同时,“五一”假期将至,旅游进入旺季,群众出行和文娱活动、集会增多,人员出行量增大,交通运输繁忙。请各地区、部门和单位针对汛期安全生产特点及“五一”假期特点,及早部署事故预防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要及早安排部署,针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以及灾害性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明确重点防范的区域和单位,制定有效的防范应对方案和措施。要深刻吸取以往灾害性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教训,在灾害性天气来临前安排部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彻底排查可能由灾害性天气引发事故的风险隐患,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要指定专人负责督办,限期整改,确保在汛期治理到位。要做好应急准备,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及时、准确报告事故信息,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有力、有序、有效处置事故。要加强事故预警,加强与气象、三防、国土等部门的联动,必要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出事故防范要求。要做到紧急情况下停产停业、果断撤人,避免事故伤亡损失扩大。要落实灾后安全评估,经评估后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

二、切实抓好汛前安全检查

建筑施工方面 ,要重点对存在洪水、滑坡、垮塌、泥石流、起重机械倾覆等威胁的场所、部位进行安全检查,对宿营地、工棚、仓库等重点位置科学选址,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生产作业和居住。遇暴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及时撤人和停止相关室外高空作业,特别要落实对塔吊等大型起重机械抗风防滑相关措施。

路桥隧道方面 ,要重点对存在被冲毁危险的公路铁路桥梁、隧道、涵洞、边坡等重点部位进行监测,发现险情要立即停止运行。隧道施工遇到突水征兆时,要立即撤出所有人员。

尾矿库、排土场方面 ,要重点对排洪设施、干滩长度、安全超高和坝体以及周边山体稳定性进行安全检查,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专人值守监控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防止漫坝、溃坝、滑坡事故发生。

矿山方面 ,要重点对位于地表河流、湖泊、水库附近和易受山洪、泥石流等威胁的地下矿山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淹井威胁的矿井要构筑防排洪设施,当暴雨威胁矿井安全时必须立即撤出井下全部人员,严防淹井事故发生。

危化品方面 ,要重点对危化品、民爆物品的生产、经营、使用、储运企业以及烟花爆竹经营、储运企业防雷设施进行检测,严格执行高温、雷雨天气停产的相关规定,落实防水、防潮、防雷电等事故预防措施,严防危化品泄漏、爆炸事故发生。

渔业船舶、水上交通等方面 ,要重点对水上作业防台风、风暴潮、大雾等恶劣天气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根据气象情况合理安排生产任务,严禁冒险作业。

其他各行业领域 也要结合实际,着重加强汛期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掌握预报预警信息,对检查出的隐患问题立即组织整改,一旦接到相关等级预报预警信息要立即停产撤人,切实防范遏制灾害性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三、强化“五一”假期安全管理

要强化高速公路、国省道、农村和山区公路、渡口渡船、珠江口海域、琼州海峡等重点路段、水域的安全管理,对客运车船尤其是旅游包车、长途客车实施重点管控,加大路面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酒后驾驶、“三超一疲劳”以及营运船舶超员超量、救生设备不齐全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防重特大交通运输事故发生。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要加强旅游高峰时段和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做好景区游览游乐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维护,加强突发山洪等灾害的监测预警,控制游客流量,严防各类旅游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