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寒假关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的通知

28.01.2019  18:21

                                                                                粤教助办函〔2019〕6号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各普通高校,省属中职学校、高职院校中职部,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广东实验中学:

寒假已到,为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体现党和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关怀,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度过一个温暖祥和的寒假,请各地各学校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爱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留校工作,使学生温暖过节

各学校要核实留校过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重点了解学生留校过节的原因,对于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返家的学生,学校要提供适当的路费资助,帮助他们顺利回家与家人团聚。对于选择留校的学生,学校要建立寒假留校学生日常联系制度,为他们妥善安排好寒假期间的生活和学习,在春节前后,可通过茶话会、联欢会、年夜饭、发放慰问品等多种形式,关怀慰问留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让学生们度过一个温馨、充实的春节。

二、按时足额发放各项资助资金,让学生安心过年

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资助资金的发放工作,按照相关工作要求,检查各项资助是否按规定要求全部足额发放完毕。如存有未按时足额发放情况,须立即整改,确保不漏发一人,不错发一人,让所有学生在年前领取到应获得的资助资金,安心度过春节。

三、利用寒假期间走访慰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落实精准资助

各地各学校要在寒假期间,组织教师和学生志愿者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访慰问工作,深入了解受访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和受助需求,尤其是建档立卡、低保、特困供养救助、低收入、特困职工、优抚对象等家庭情况的学生,做好家访信息的记录和整理,在保护学生隐私的前提下,为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提供可靠的一手资料。

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在寒假期间开展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关爱工作,确保送温暖工作全面开展、不留死角。各地各学校有典型事例或创新做法,请及时报电子版材料至省教育厅学生助学工作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张佩恩、邓宇璇,电话:020-37629503、87777742,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