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规托管服务无需缴费

12.09.2018  11:54

9月起,广州海珠区公办小学逐步推动实施学生校内课后托管服务。记者从海珠区教育局获悉,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近日该局制定了《海珠区教育局关于开展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区内各小学正结合实际制订本校的实施方案。

校内课后服务对象主要面向海珠区属公办小学在本校就读且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服务时间为正常上课日的中午午饭和午休时间,以及下午放学后至当天18:00时之前,学校可根据学生家长需求分段安排,并明确学校不得利用校内课后服务组织学生或变相组织学生进行集体教学或补课。而校内课后服务产生的成本由政府、学校、家长共同承担。

校内课后服务分为常规托管服务和特色托管服务。其中,常规托管服务以安全看护学生午饭、午休和学生自习、做作业等为主,不得进行集体教学、补课。常规托管服务由区财政全额保障,家长无需缴纳费用。

而特色托管服务则鼓励和倡导学校结合推进广州市中小学生阅读素养行动计划的要求,开展“每天阅读半小时”活动,还可结合办学特色开展体育、艺术、科普、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观看有益影片、特色拓展训练、科学探究和综合实践活动等。学校无偿向第三方社会机构提供校内场地、水电及部分教学设施设备。自愿参加特色托管服务的学生家长须缴纳一定的费用,由第三方社会机构向家长收取。按照公益普惠原则,核算成本进行确定,进行专项管理,并在学期末公示收支情况。

在管理上,在校内课后服务实施前,遵照家长自愿原则,由学校、家长、第三方社会机构按要求签订校内课后服务协议。参与课后服务的第三方社会机构资质也需被审核和质量监控,需对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的第三方社会机构的资质、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和参与人员的品质等进行严格把关。此外,学校成立校内课后服务管理委员会,成员包括家长代表及学校代表(总数不少于9人,其中家长代表人数占比应高于50%),严格按照遴选流程,共同遴选出第三方社会机构,并对后续的服务情况进行监管。

记者/傅鹏 通讯员/海教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