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9-2011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清理结果的通知

16.07.2018  22:16

粤教科规办函〔2018〕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科研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办于2017年1月下发了《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2011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清理工作的通知》(粤教科规办函〔2017〕2号),对2009-2011年批准立项但超期未完成的课题进行了集中清理,并对清理课题的拟处理意见进行了公示。现将有关清理结果通知如下:

一、清理情况

1.本次列入清理的项目共291项,其中撤项277项,延期14项(见附件)。

二、撤项与延期课题的处理办法

1.凡被撤项的课题,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2.本次批准同意延期的课题,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督促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批复的延期时间,及时完成课题研究任务并报送结题材料,到期未报送结题材料或未达到结题标准的,一律作撤项处理。

三、其他事项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项目中后期管理,及时提交结题材料,切实提高成果质量。

2.项目结题情况将作为各有关单位申报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重要参考,对逾期未结题情况严重的,我办将进行通报批评。

联系人:刘黎明、黄黎露;电话:020-37628271、020-37627887;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3号高教大厦907;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1. 2009-2011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清理结果一览表.xls

          2. 2009-2011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清理结果的通知.pdf

 

 

 

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