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荐2018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遴选项目的通知

13.04.2018  01:41

粤教职函〔2018〕49号

 

有关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18〕3号,见附件1)和《关于做好2018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8〕26号,见附件2)等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在2017年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职业教育)评选的基础上,遴选一批职业教育教学成果申请2018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现将有关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推荐条件

(一)推荐本届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应符合下列要求:

1.须为2017年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职业教育)特等奖或一等奖获奖成果。

2.成果应经过不少于2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申报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应经过不少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成果为教材(包括电子教材)、著作等出版物的,从正式出版的时间开始计算。截止时间为推荐2018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时间。

3.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

4.推荐成果可以在省级获奖成果的基础上进行适当完善、整合和必要更新,但成果名称、核心内容等不得进行大幅变更。

5.做到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双把关。各推荐单位要做好对推荐成果主持者、参与者的资格审查,确保政治过硬、师德表现过硬。

(二)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未按照规定程序申报、推荐的;不符合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对象、内容与时限的;成果持有人或单位不符合规定的;未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填写推荐材料以及规定的附件不齐全的;存在权属争议或弄虚作假行为的;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情况。

二、推荐材料

申请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应提交以下材料:

1. 2018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附件3),电子档为word格式;

2.《2018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教学成果总结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电子档为PDF格式;

3. 推荐一等奖和特等奖须同时报送《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鉴定书》或验收证明;

4.成果如为教材,在推荐成果名称后标注“(教材)”字样,并须提交样书及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PDF格式);

5.推荐单位出具的相关教学成果主持者、参与者思想政治及师德表现审查材料。推荐单位也可委托其所在单位出具审查材料并加署意见。

6.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评比、表彰、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电子档(PDF格式);

7.成果材料中如含简介视频的,应一并报送,并在教学成果奖网上申报系统提交。

上述第1-5项须提交纸质材料各一式4份。同时,1-6项应制成申报材料CD-R光盘两张。

推荐材料应完整、真实、规范。材料的其他格式要求(含纸质材料装订要求和视频技术指标要求等)按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有关表格可在教育部网站或成果奖申报网站下载。

      三、工作安排

(一)推荐方式

相关教学成果应由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的原推荐单位(高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和市教育局)统一推荐。

成果有关材料,含推荐材料及其相应的支撑、印证材料(扫描件)等,应在推荐单位官网主页等进行公示,并公布异议处理方式及联系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行文推荐。

  (二)材料报送

1.请各单位于2018年4月13日前将国家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联系人联系方式(含姓名、职务、电话、手机和电子邮箱)发至[email protected]

2.请各单位于2018年4月20日前,将本单位推荐的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材料正式行文报送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处,电子版发至[email protected]

3.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推荐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后,各教学成果推荐材料还应通过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网站(网址:js.emis.edu.cn/xmps)进行申报,同时 须建立包含所有推荐材料及其他的成果展示网页,在申报网站填写链接地址,保证网页开通运转,以确保评审专家正常访问。 网络申报时间为2018年4月1日-30日,网上申报材料应与纸质材料一致,网上申报系统用户名、密码及填报事项另行通知。

材料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3号高教大厦904室;邮编:510080。联系人:魏杰、陈建强;联系电话:020-37629455,37626863,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本通知附件1、附件2不随文印发,可在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网站下载电子版。 

 

附件:1.教育部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18〕3号)

2.关于做好2018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8〕26号)

3.2018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

点击下载附件: 粤教职函[2018]49号附件.rar

 

 

广东省教育厅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