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救灾应急响应降为Ⅳ级

18.09.2018  20:29

鉴于目前广东受灾地区灾情继续趋于稳定,根据《广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省民政厅决定于2018年9月18日17时将省Ⅲ级救灾应急响应降为IV级。省民政厅强调,目前台风“山竹”虽已离开广东,但部分地区仍有强降雨洪涝灾害,防灾救灾形势依然复杂,请各地密切关注灾情,及时开展灾害救助各项工作,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省民政厅聂元松副厅长率队赴深圳、东莞市指导救灾工作
针对今年第22号强台风“山竹”给我省造成的严重影响,民政厅
省民政厅部署做好台风“山竹”灾害救助及恢复重建工作
鉴于今年第22号台风“山竹”已移出广东,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