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通过广东省教育强镇(乡、街道)复评名单的公示

31.07.2018  15:08

 

根据《广东省教育创强督导验收办法》(粤教督〔2014〕49号)规定,现将拟通过广东省教育强镇(乡、街道)复评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从7月27日至8月2日,共7天。如有异议,请用真实身份致电(或传真)020-37626849,个人来电、来件请附联系方式,单位来件请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附件:拟通过广东省教育强镇(乡、街道)复评的名单

 

 

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8年7月27日     

附件:

 

拟通过广东省教育强镇(乡、街道)复评的名单

(共63个)

湛江市(40个)

麻章区湖光镇、太平镇、麻章镇

坡头区坡头镇、龙头镇、官渡镇、乾塘镇

遂溪县北坡镇、港门镇、界炮镇、洋青镇、草潭镇、杨柑镇、黄略镇、乌塘镇、岭北镇、建新镇、河头镇、江洪镇、乐民镇

徐闻县海安镇、下桥镇、迈陈镇、曲界镇、和安镇、下洋镇、前山镇、新寮镇、城北乡、西连镇、徐城街道、锦和镇、角尾乡、龙塘镇、南山镇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山街道、民安街道、东简街道

廉江市石角镇、塘蓬镇

揭阳市(23个)

榕城区仙桥街道、新兴街道、梅云街道、榕华街道、西马街道、中山街道、榕东街道、东兴街道、东升街道、东阳街道

空港经济区砲台镇、地都镇、登岗镇、凤美街道、京冈街道、溪南街道、渔湖镇

普宁市大坝镇、流沙东街道、流沙北街道、占陇镇、流沙西街道、流沙南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