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广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修订草案)》

01.08.2017  16:28

7月25日至7月27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第一次审议了《广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曾祥陆厅长受省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作了关于《条例》的说明。7月26日下午,人大常委会对《条例》进行分组讨论,张荣辉副厅长率厅法制宣传处有关人员到会听取审议意见,并回答有关询问。

《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于2007年3月1日正式实施至今已经十年,条例修订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是总结法治宣传教育经验和解决问题,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的客观需要,有利于促进我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来源:广东省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