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出台“十项措施”加强对“一把手”监督

21.03.2017  11:02

  中新社广州3月20日电 (王华 梁锶明)广州市纪委20日公布,该市纪委出台十项措施加强对“一把手”巡查监督。据悉,四年来广州共立案查处市管“一把手”违纪案件38件38人。

  这份文件从规范对象、权力清单制度、选人用人责任、违规干预、插手有关事项记录制度、公开一把手个人事项、约谈机制等七个方面,对强化“一把手”监督作出明确规定。

  据悉,广州将所有市管“一把手”即市属各级党政机关、市直各单位、市人民团体、市属企事业单位的主要领导均列入规范对象;明确要求制定、公开一把手权力清单,涉及重大决策必须集体研究,对领导班子成员和一把手意见形成会议纪要;一把手对选人用人失察失责将被追责;一把手利用职权职务便利违规干预、插手干部选拔任用、工程建设、执纪执法等问题,应予以记录并上报,如应报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相关责任人将受处理;对一把手个人事项报告进行抽查核实。

  广州市纪委发言人蔡鹏浩称,该十项措施落实情况将作为市委巡察、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并以此建立监督评估系统。

  根据广州纪委通报,当2016年6月起至今已完成3轮巡察,共对10个市直单位进行常规巡察和10个区、35个镇换届进行专项巡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