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国六时间表”,定了!

12.11.2018  14:44

明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过渡期将适当延长

大洋网讯 广州已于今年9月全面供应国Ⅵ标准车用柴油,并计划从12月1日起全面供应国Ⅵ标准车用汽油,为提前执行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提供充足的燃油配套保障。

截至2018年11月1日,已有554个车型在生态环境部“机动车环保网”(http://www.vecc.org.cn)办理了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其中553个车型已达到“国六(b阶段)”标准。想知道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车型有哪些,市民也可通过“机动车环保网”查询。

备受关注的广州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时间表出炉,市环保局昨日发布消息称,将从2019年3月1日起执行轻型汽车国六(b阶段)排放标准,比征求意见时的时间节点“2019年1月1日”顺延2个月。这意味着,从明年3月1日起,只有符合国六标准的新车才能在广州销售;国五及以下标准二手车辆不能跨市转入广州;但在广州市内部流转过户的二手车不受环保标准限制。

据悉,广州市政府11月9日召开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提前执行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工作方案》(简称《方案》),将按程序立即向省政府报批,预计从2019年3月1日起提前执行轻型汽车国六(b阶段)排放标准,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保障。

国六排放标准被认为是全球控制汽车污染物排放最严格的标准之一,根据国家标准《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8352.6-2016)规定,全国最迟执行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起执行相对宽松的“国六a阶段”标准,2023年7月1日起执行较严格的“国六(b阶段)”标准。

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则要求珠三角等区域不迟于2019年7月1日实施国六排放标准。广东省也部署广州、深圳两市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前执行。早在今年5月上旬,广州市环保局已就提前执行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政策文件公开征求了各方意见。此次审议通过的《方案》采纳了部分公众意见,将原征求意见稿中执行国六标准时间节点“2019年1月1日”顺延2个月,并对3月1日之前已购买或已从外地转出国五标准汽车办理登记的过渡期适当延长,也就是“过渡期”。征求意见稿时“过渡期”为一个月,但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最终‘过渡期’为多长时间,还要看省政府的批复。

二手车

市内流转过户不受影响

环保部门表示,广州市此次执行国六排放标准仅针对总质量不超过3.5吨的轻型汽车。重型汽车(总质量3.5吨以上)仍执行国五排放标准。此外,提前执行国六标准,仅针对办理新注册或者转入登记的汽车。已经注册登记的旧车并不受影响,可以照常使用。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方案》仅要求新车和外地转入广州的二手车执行国六标准,“执行国六标准以后,外地的国五标准轻型汽车就无法转入广州了。在广州市内部流转过户的二手车(流转前后车牌均为粤A)不受环保标准限制;此外,广州的二手车还是可以转到其他未执行国六标准的地方去,如可以转到国内除‘珠三角、京津冀、长三角’之外的其他地区”。

(广报全媒体记者杜娟 通讯员穗环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