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以立法深入推进改革 出台规章《广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25.08.2017  15:30

 

广州市以立法深入推进改革  出台规章《广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为积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广州市以立法深入推进改革,积极加强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建设。在市委任学锋书记亲自部署下,市政府制定了《广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经市委审批同意。2017年8月12日,温国辉市长签署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49号,公布此项政府规章,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

        《规定》在危化监管领域的改革和创新点主要有:一是解决打击非法危化品储存保管等无经费或经费无法开支等长期困扰安监执法的问题;二是解决危化品相关规划(化工园区规划、卸载基地规划、危化品禁限控规划等)问题;三是解决危化品项目相关安全距离审查的错综复杂问题;四是建立危化企业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双重机制;五是紧紧抓住危化企业关键环节防范事故,针对危化企业关键环节的违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条款;六是填补了危化品使用单位有关规定和处罚的真空;七是规定危险化学品运输各承运人、托运人、发货人、收货人等安全义务,解决运输环节尤其外地危运车在我市的监管问题;八是为建设广州市危险化学品动态信息管理平台提供法规支撑,实现危化品“生产、经营、存储、运输、使用、废弃”全生命周期全链条管理,实现我市危化品来源可循、去向可溯、状态可控的监管目标;九是明确危化企业约谈制度;十是对违法违规采取重罚的原则,对于危化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用足广州市政府规章立法的设定最高罚款10万元的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