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民举报“散乱污”场所可获奖励

21.11.2017  16:24
 

  近日,广州市政府发布了《关于清理整顿重点河涌流域“散乱污”场所的通告》,市水务局和各有关区水务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管理职责以地图和文字说明形式向社会公布了187条重点河涌流域、流溪河流域,以及东江北干流和珠江广州河段河道管理范围。

  据了解,各区政府负责本辖区“散乱污”场所的清理整顿工作。年底前,要完成35条黑臭河涌流域和流溪河干流的“散乱污”场所的清理整顿工作。2019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187条重点河涌流域、流溪河流域、东江北干流及珠江广州河段河道管理范围“散乱污”场所的清理整顿工作。鼓励、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市水务、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散乱污”场所;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在清理整顿过程中,凡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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