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 省公安消防总队签订《广东省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共建战略合作协议(2018-2020年)》

02.03.2018  18:36


3月2日,省民政厅、省公安消防总队在广州签订《广东省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共建战略合作协议(2018-2020年)》。双方将进一步强化对民政服务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困难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据悉,民政服务机构主要包括:社会福利机构、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婚姻登记服务场所、殡葬服务场所、救灾物资储备仓库、烈士纪念设施、军休军供机构、优抚医院、光荣院、养老服务机构等。

省民政厅、省公安消防总队将建立消防安全联合检查制度,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民政服务机构联合大检查,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巡查,对民政服务机构火灾隐患进行排查,确保消防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加强对机构消防安全体系建设的业务指导和监管,确保机构消防安全建设符合技术要求。

双方结合“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119”消防宣传月、“5.12防灾减灾日”等主题,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定期对民政服务机构负责人、消防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演练,提升消防安全的基本技能,增加火灾现场应急处理能力。结合民政服务对象的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教育。

民政部门全额资助低保家庭、特困供养人员中有需要的高龄、独居、失能老人配备“平安通”终端。依托“平安通”服务平台,与消防部门建立信息互联互通机制,确保提升火灾预警和反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