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社科司关于清理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

16.07.2018  22:16

 

粤教科办函[2018]40号

各有关高校:

日前,教育部社科司印发了《关于清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  》(教社科司函[2018]119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对2013年教育部社科司批准立项的所有未结项、申请结项未通过或经批准延期结项后未结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请各高校及时在教育部社科网(http://www.sinoss.net/)下载《通知》及相关附件,并根据《通知》要求做好相关项目的清理工作。

请各有关高校于9月21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我厅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刘黎明,黄黎露,电话:020-37628271,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高教大厦723号907室。

 

附件: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清理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pdf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