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75岁敬老院老人后院垦荒失火烧千亩地

31.05.2014  14:16

  本报讯 近日,新丰县法院考虑到被告人钟某年老体弱行动不便,将刑事审判法庭设进黄礤镇敬老院。该院的老人们都参加了旁听,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见图)。

  钟某1935年4月出生于新丰县黄礤镇,因系孤寡老人从2007年起入住黄礤镇敬老院。2014年1月22日下午,他为种植花生开垦黄礤镇敬老院后面的旱地,用打火机点燃杂草不慎引起了山火,立即用抓耙灭火。但火势太大无法扑灭,使黄礤镇雪梅、营盘村老虎凹、佛子哥山段的山林被烧。经新丰县林业局鉴定,火烧迹地面积为976亩,其中竹林270亩、残次林706亩,直接经济损失达53.5万元。

  为方便当事人诉讼,该法院受理此案后启用巡回审判机制,由主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罗燕生担任审判长,将法庭搬到该敬老院开庭。法院认为,被告人钟某过失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但因他犯罪时已年满75周岁,应从轻或减轻处罚;并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该案待合议庭合议后将择日宣判。(袁亚菲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