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成同志接受《南方日报》专访:推进高标准建设法治政府

28.09.2017  10:46

    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强调,全面依法治省的关键在于各级党委依法执政、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把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落到实处。要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与监督,高标准建设法治政府。

      近日,省法制办主任王学成接受南方日报记者专访时表示,要切实用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统领政府法制工作全局,服从和服务于“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这个工作总纲,自觉将政府法制工作放在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中统筹谋划,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督导、政府立法、政府层级监督、法律顾问等方面的职能作用,把中央和省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共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南方日报:依法行政是全面依法治省的关键。围绕省党代会的部署,省法制办如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王学成: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是在广东改革发展进入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党代会报告主题鲜明、思想深刻,完全符合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党代会报告用专门的篇幅阐述了当前和今后五年我省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围绕省党代会的部署,特别是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要求,省法制办将重点从几个方面推进工作。

      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省的领导。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省党代会进一步强调必须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省的领导。法治政府建设是依法治省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全面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决定了必须加强党的领导。要按照省党代会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推动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职报告制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不断提高党领导法治政府建设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法治政府建设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真正做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同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推进。

      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是贯彻好省党代会精神的重要落实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使法治政府建设真正列为政绩考核中的一项硬性指标。接下来,省法制办将对照省党代会部署,结合中央和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我省各地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对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较低的地区和部门,以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等方式加大督促和指导,通过发挥督察的正向激励和反向警示作用,确保省党代会的要求得到全面落实。

        积极统筹社会力量。省党代会报告对推动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统筹社会力量参与法治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法治政府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仅是政府自身建设的一部分,也是整个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化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人民群众的热烈期盼。推动新时期我省法治政府建设,必须坚持法治政府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除了要进一步积蓄法治政府建设的内部力量,还要积极营造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夯实法治政府建设的社会基础,充分发挥市场力量、社会组织等多元动力机制作用,充分借助民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等重要外力,通过汇聚各方智慧,调动各方力量,发挥各种合力同频共振,共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南方日报:法治政府建设核心问题,是把行政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在这方面,省法制办有哪些工作抓手?

      王学成:行政权力具有直接性、主动性、广泛性、单方性、扩张性等特点,控制好行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内容。省法制办从自身职能出发,重点确保政府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主要将抓好四项工作。

      以制度控权。要把行政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必须加强顶层设计,坚持职权法定和法律保留原则,在制度建设阶段做好实体控制,限制行政权力的设定、规定行政权力行使的范围、守住权力的边界。要严格遵守政府立法的权限、程序,改进法规规章起草机制,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主导作用,建立健全委托第三方起草制度,防止部门职权的自我设定和扩张。要加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所有涉法涉权“红头文件”必须经过政府法制机构的合法性审查,防止无依据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要完善政府立法听取意见制度,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做好立法计划、规划和政府规章草案向社会公开工作,并通过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在制度设计上保证公共利益、人民利益最大化。

      以程序控权。程序合法性是权力运行的重要准则。程序正义原则要求行政行为不仅要在实体上合理合法,还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法定规则、法定时限等程序性规定。接下来,省法制办将按照省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加强程序制度建设,细化、规范行政行为的流程,用严格科学的程序约束行政权力行使,保证职能履行到位;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完善依法决策机制;认真落实中央部署的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通过严格程序约束,限制权力恣意、防止权力滥用,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以信用控权。政府诚信在市场经济诚信体系中起到支柱与核心作用。诚实信用原则既是政府职能实现的保障,也是民众约束政府的重要制度机制。以信用控权,最关键是贯彻信赖利益保护原则,政府不能随意撤销、变更或废止已经生效的行政行为;如果因公共利益的需要不得不变动既存法律状态,则必须对因此给行政相对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或给予补偿。目前,违背信赖利益保护原则的事例仍时有发生,必须健全政府诚信机制。特别要严格政府决策制定、变更、废止的权限、程序,从根本上遏制政府规制无度,建立诚信的行政监督与问责制度,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等等,限制行政行为的飘忽不定、朝令夕改,避免行政相对人因为信赖政府而蒙受损失。

      以监督控权。权责统一是法治政府的重要标志。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必须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需赔偿。要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特别要强化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注重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监督行政行为方面的积极作用,重点纠正乱作为、不作为、效率低下、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提高依法履职的质量和水平。要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执行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实现行政行为的依据、过程、结果全公开,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为人民群众实施监督创造条件。

      高度重视依法行政考评

      南方日报:广东于2013年出台依法行政考评办法,动真格、常态化对各级政府依法行政情况进行摸查。过去几年这项工作积累了哪些经验?今后的努力方向是什么?

      王学成:广东高度重视依法行政考核评价工作,从2014年开始,连续4年开展了依法行政考评工作,以此作为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管理,狠抓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的重要抓手。通过抓住依法行政考评这个“牛鼻子”,有力地推动了全省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的落实。首先,广东以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具体任务为依据,结合本省实际,建立完善了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机制。2013年,省政府出台《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和《广东省依法行政考评办法》,并于2016年对《考评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其次,在考评过程中,始终重视和发挥人民群众监督和评价的作用,真正把社会公众的需求和意愿作为改进政府工作、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导向和推动力。第三,不断完善考评机制,采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考评,完善外部评议考核机制,加大群众满意度在考核中的比重的方式方法,提高考评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最后,积极推动依法行政考评纳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目标考核、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考核的实效性和影响力。

      贯彻落实省党代会的决策部署,必须用好依法行政考评的指挥棒。一是继续优化法治政府考核机制。强化党委和地方人大的监督作用,使依法行政考评成为要各级党委领导本级政府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地方人大监督同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手段。同时,加强考评的公众参与,积极引入第三方力量参与考评工作,推动考评从官方评价转向社会民意测量,从内部考评转向社会效果评价。二是不断完善考核指标。深刻把握省党代会关于高标准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结合我省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及时修正指标赋值和系数,重点就“如何建设法治政府”设置可量化易评估的具体措施,引导各地、各部门向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努力。三是强化依法行政考核结果应用。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部署和中央《纲要》的要求,法治建设成效将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要形成“硬约束”,严格落实考核结果,切实做到考核结果与行政问责及干部奖惩制度、干部任免相挂钩,形成以权责相统一为导向的管理体制,确保依法行政考评要真正发挥其引导和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