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多跑一次”的善政应全面推广

10.04.2018  10:06

据报道,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4月1日起施行,清单涉5大类105个事项,涵盖税务登记、认定管理、发票办理等办税全流程。这意味着昨日起,该清单范围内的办税事项,只要资料完整并符合受理条件,纳税人最多只需到税务机关一次或全程网上办理即可。

最多跑一次”是近年有些地方政府顺应群众呼声,转变机关作风的最重要改革举措,深受民众欢迎。而税务部门在此基础上,将其规范化、标准化,并列出条目明晰的清单推广至全国,成为全行业的共同承诺,这无疑值得肯定和点赞。

脸难看、事难办”,“跑断腿、磨破嘴”,这曾是群众到某些政府部门办事难的真实写照。有些政府部门不仅办事程序繁琐,且经办人员似官老爷,对办事群众冷若冰霜、爱理不理。有些事明明一次就可办成,但因需五花八门的材料、证明等,让群众一次次地跑,烦不胜烦。而有些本应由政府部门之间协调的事,却要由办事群众去一趟趟求爷爷、告奶奶,跑冤枉路。

因此,“最多跑一次”表面看事关机关作风转变,是对群众的庄重承诺,而其背后则蕴含着政府办事流程的变革。诸如简化办事程序、删繁就简;同时流程透明化,公开办事项目,让群众一目了然;再则集中审批,多部门审批的事由政府一揽子解决,减少办事群众的麻烦等。这样,群众“一来就会”,“一次就成”,真正体现出以民为本和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的思路。

诚然,“最多跑一次”也有其前提,那就是“材料集全”和“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等。个中既包含弹性空间,也为某些不思改革的部门留下推拖的借口,需相关制度的制约。如事先公开办事程序及所需材料清单,即使一次确实办不成,但“最多跑两次”就应成为刚性制约;甚至于即便有的材料不足,亦可通过网上办公弥补,而不必劳烦群众再多跑腿。

总之,“最多跑一次”不只涉政府办事效率问题,更是适应社会现代化之需的制度性变革,对此既不能简单化,亦不可留下太多的弹性空间,这样就须有完整的配套举措来保障。特别是对许多传统的繁琐审批项目,应大刀阔斧取消或精简。有些本应由市场自主决定的事,政府完全可交由市场或第三方处理。

因此,“最多跑一次”的实施必将倒逼政府在行政审批、商事制度、公共服务等一系列的改革,是降低行政成本和制度性交易成本的重大举措。税务部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既然税务部门都可推行群众办税“最多跑一次”,那么,其他的政府机关是否亦应见贤思齐,尽快推广这一善政良策?(文/阅尽,作者是本报首席员)

5大类258项办税事项 “最多跑一次”
羊城晚报讯 记者严丽梅报道:为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