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盘点第一期

31.05.2017  20:01

第一期:大力推进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发〔2015〕10号)明确提出“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积极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市)建设,为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创造经验”。

广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将建设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作为打造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的主战地、试验田,目前已经完成“1+4+3”的总体布局:即“1个部省共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4个省市共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3个和谐劳动关系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主要推进措施: 一是既全力以赴抓好部省共建综合试验区,又积极部署推进省市共建综合试验区。 在积极推荐佛山顺德成为部省共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延伸,多方面选取有代表性的试点开展省市共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先后选取了广州花都、深圳盐田、深圳坪山、惠州大亚湾4个地区作为省市共建综合试验区,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积累更多的试点样本和实践经验。 二是既坚持问题导向破解突出问题,又注重体制机制创新建设。 针对广东劳动关系领域中问题最为突出的“两欠一转”问题(拖欠工资、拖欠社保费、转型升级群体性事件),各综合试验区积极探索破解难题的体制机制创新。广州花都完善“劳资纠纷欠薪应急周转资金”制度,探索加大建筑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比例,试点建立“欠薪逃匿企业工人生活费准备金”制度;佛山顺德完善劳动关系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实行企业劳动关系信息网上申报制度,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对工资支付、劳动监察、社会保险等信息的实时查询和动态监控,并全面提升对企业关停并转改或搬迁等引发的重大集体劳动争议的处置能力;深圳盐田制定企业转型升级分类指引规范手册,引入专业机构对新入园企业、转型企业、搬迁解散企业这几类企业提供不同的服务,同时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风险评估机制,健全转型升级重点企业负责人约谈制度;惠州大亚湾重点建设劳资纠纷预防调解处置工程,充分发挥区劳资纠纷应急处置中心的监控处理平台作用,着重构建区(街道)、行业、企业三级调解组织网络。 三是既注重实践探索,又注重理论总结提升。 继佛山顺德区人力资源协会与华南师范大学共同建立全国首个和谐劳动关系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后,广州花都区海豚俱乐部与中国人民大学合作、盐田区人力资源局与中山大学合作,相继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三个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为综合试验区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智力支撑,将综合试验区的经验总结提升到理论高度,把实践与理论相结合,以实践提升理论,以理论指导实践,探索形成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的理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