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若年检不合格 将减20%招生名额

19.11.2017  09:06

据新华社电 根据广州市政府日前印发的《广州市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民办学校的校车若判定年检不合格,将减少其20%的招生名额,并停止当年度财政资金资助。

办法明确,建立广州市校车动态信息监管平台,办理校车使用许可行政审批事项,监督校车运行状况。校车应当统一安装具备对其机械性能、电气性能、行驶路线、行驶速度、乘车人员信息等实时监控的装置,并与广州市校车动态信息监管平台互联互通。

为从源头上遏制校车“野蛮生长”,办法还规定,依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区人民政府审批校车行驶线路在本区行政区域的校车使用许可。接送学生上下学的校车,除接送寄宿制学生以外,原则上不得跨区级行政区域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