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检察官细数广东官场腐败五大新特点
中新社北京3月13日电 (记者 程景伟)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红13日在北京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与以往相比,当前广东职务犯罪案件呈现出“厅官发案严重”“小官小贪问题普遍”“渎职犯罪抬头”“惠民资金领域发案率高”“行贿人、贪官家属外逃增多”等五大新特点。
广东去年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2602件3198人,其中厅官52人,查处数同比上升超过五成。
其一,与级别高相应的权力大、监督弱,是广东厅级高官贪腐数额巨大的主要原因。
郑红分析称,一些涉案官员边腐边升、边升边腐,“权腐互助”,高压之下仍不收敛不收手,继续腐化堕落。如广东农垦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陈剑峰受贿犯罪持续长达18年。有的贪官还带动家人、亲朋一起犯罪,表现出家族化特征,深圳市原常委、政法委书记蒋尊玉就属于这一类。
其二,小官小贪、“麻雀偷食”、微犯罪问题普遍。郑红认为,基层小官虽然权力有限,但经常直接经办具体事项,极易利用职务便利吃拿卡要。这类案件中一些甚至发展成“小官巨腐”。
其三,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失职渎职犯罪有抬头趋势。
郑红指出,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后,党风和社会风气明显好转,同时也由于部分利益输送链条被斩断,有的干部出现了“无利不为”、做“太平官”等庸官懒政的现象。
其四,政策性惠民资金领域发案率高。“由于制度漏洞、监管不力等原因,导致扶贫、节能减排等大量政策性资金被侵吞、骗取。”郑红如是说。
其五,涉案行贿人、涉案领导干部亲属向境外转移财产、携款潜逃现象增多。郑红表示,广东贪官外逃得到一定程度遏制,但有大量涉案行贿人、涉案官员亲属慑于形势压力,一有风吹草动,就伺机向境外转移财产或携款潜逃。
郑红表示,决不让行贿者逍遥法外,去年广东立案侦查行贿犯罪795人;对潜逃的职务犯罪嫌疑人,通过网上通缉、国际合作等方式追捕、劝返116人,其中从境外追逃17人。(完)